嘛… 其實是最近看了幾封站內信
對於人身攻擊/黑特尺度有感
大禹治水 宜疏不宜堵
主人教貓 宜勸不宜打 (但我從沒成功過…)
所以對於黑特版本應存在的酸/戰/怨/憤/鬧/搞
過度限制好像又會失去味道…
就像…http://goo.gl/INIFd2
(1)開放「踹共」文章屬性
踹共從文意就知道… http://goo.gl/0kVcUH
嗯咳~簡而言之就是 http://goo.gl/INEgC7
在此屬性之下的發回推文,皆擁有最大言論尺度
除了指定ID怒罵 ex:s你這個腦殘
洩漏指定ID個資 ex:h你這50歲死變態貓控三重人
引入他篇文章外 ex:9527篇裡面的都是腦殘
你可盡情的戰~盡情的罵~盡情的打臉~GGYY板主(喂
但是別人同時也擁有同等權力與其一戰~敢說就要敢被批
在簡易的規範下,達成政治黑特的精神
不過~既然都開放上篇的屬性供大家戰
自然其他的文章就希望可以和平一些,做些許管制
(2)攻擊的處理
未來攻擊的檢舉將由當事者進行檢舉 板主不會介入
避免板主利用職權之便排除異己鄉民 再度變成個版
而檢舉者須能舉證被檢舉者攻擊對象 是針對檢舉者
唯攻擊對象為種族、地域、宗教信仰 學校、國籍等
或可受公評(新聞有刊登者)之項目外 皆可視為攻擊
(3)個資的洩漏
基本上非個資的定義範圍為 PTT全站 舉凡只要能在
PTT 內查詢到的資料如發回推文…等 皆不屬於個資
唯要注意的是如果 PTT內文章已消滅 其文章內資料
就屬於個資保障範圍縱然網頁庫存有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 如遭洩漏個資可直接連結到現實生活
板主有權力於當下 對發回推文洩漏個資進行打薄碼保護
針對攻擊與個資的檢舉部份,將採取以下處理
(4)採取有檢舉才受理
所有的犯規皆須當事人進行檢舉說明 補齊需求要件
在檢舉案受理的同時站內信被檢舉者 通知到案說明
以為期48hr的互相舉證一問一答方式 提供判決依據
隨後於72hr內進行判決
(5)和解共生寬恕條款
以怨養怨沒有終點 唯有道歉與諒解才能化解怨恨 http://goo.gl/X2fgMz
以上判決確定之後 會有24hr供兩造進行道歉協議
檢舉者可寬恕對方 決定被檢舉者的判決折扣程度
最低可以打到兩折 而被檢舉者可以決定是否執行
其寬恕協議之內容 Ex︰有誠意的道歉 or 不再犯
一切都公開於政檢 協議內容與結果不準轉錄複製
有時我會覺的~ 過往的政黑風氣 難道真的是版眾養出來的嘛?
更精確的說法是 應該是板主使用權力養出來的
選擇性主動執法 讓人人心中都藏著個小督察官
符合板主口味的 就可以橫行霸道怎麼都爽爽der
這是個體貼老手 排斥新手根本無視使用者感受
就PTT規定來說 給予板主的職權 就容易變成板主獨大強人統治
而板主的處事法 就決定了版面上版眾發文風格
那麼不如由版眾 來決定政黑的風格養出獨特性
而板主則專心於 版務的處理與版規罰則的訂定
一旦板主干涉少 也將降低變成一言堂的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