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個資與攻擊版規的想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0:30:16
嘛… 其實是最近看了幾封站內信
對於人身攻擊/黑特尺度有感
大禹治水 宜疏不宜堵
主人教貓 宜勸不宜打 (但我從沒成功過…)
所以對於黑特版本應存在的酸/戰/怨/憤/鬧/搞
過度限制好像又會失去味道…
就像…http://goo.gl/INIFd2
(1)開放「踹共」文章屬性
踹共從文意就知道… http://goo.gl/0kVcUH
嗯咳~簡而言之就是 http://goo.gl/INEgC7
在此屬性之下的發回推文,皆擁有最大言論尺度
除了指定ID怒罵 ex:s你這個腦殘
洩漏指定ID個資 ex:h你這50歲死變態貓控三重人
引入他篇文章外 ex:9527篇裡面的都是腦殘
你可盡情的戰~盡情的罵~盡情的打臉~GGYY板主(喂
但是別人同時也擁有同等權力與其一戰~敢說就要敢被批
在簡易的規範下,達成政治黑特的精神
不過~既然都開放上篇的屬性供大家戰
自然其他的文章就希望可以和平一些,做些許管制
(2)攻擊的處理
未來攻擊的檢舉將由當事者進行檢舉 板主不會介入
避免板主利用職權之便排除異己鄉民 再度變成個版
而檢舉者須能舉證被檢舉者攻擊對象 是針對檢舉者
唯攻擊對象為種族、地域、宗教信仰 學校、國籍等
或可受公評(新聞有刊登者)之項目外 皆可視為攻擊
(3)個資的洩漏
基本上非個資的定義範圍為 PTT全站 舉凡只要能在
PTT 內查詢到的資料如發回推文…等 皆不屬於個資
唯要注意的是如果 PTT內文章已消滅 其文章內資料
就屬於個資保障範圍縱然網頁庫存有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 如遭洩漏個資可直接連結到現實生活
板主有權力於當下 對發回推文洩漏個資進行打薄碼保護
針對攻擊與個資的檢舉部份,將採取以下處理
(4)採取有檢舉才受理
所有的犯規皆須當事人進行檢舉說明 補齊需求要件
在檢舉案受理的同時站內信被檢舉者 通知到案說明
以為期48hr的互相舉證一問一答方式 提供判決依據
隨後於72hr內進行判決
(5)和解共生寬恕條款
以怨養怨沒有終點 唯有道歉與諒解才能化解怨恨 http://goo.gl/X2fgMz
以上判決確定之後 會有24hr供兩造進行道歉協議
檢舉者可寬恕對方 決定被檢舉者的判決折扣程度
最低可以打到兩折 而被檢舉者可以決定是否執行
其寬恕協議之內容 Ex︰有誠意的道歉 or 不再犯
一切都公開於政檢 協議內容與結果不準轉錄複製
有時我會覺的~ 過往的政黑風氣 難道真的是版眾養出來的嘛?
更精確的說法是 應該是板主使用權力養出來的
選擇性主動執法 讓人人心中都藏著個小督察官
符合板主口味的 就可以橫行霸道怎麼都爽爽der
這是個體貼老手 排斥新手根本無視使用者感受
就PTT規定來說 給予板主的職權 就容易變成板主獨大強人統治
而板主的處事法 就決定了版面上版眾發文風格
那麼不如由版眾 來決定政黑的風格養出獨特性
而板主則專心於 版務的處理與版規罰則的訂定
一旦板主干涉少 也將降低變成一言堂的機會吧?
作者: DarkerWu (糊塗)   2015-04-08 00:32:00
我還以為是參選文
作者: sopi   2015-04-08 00:32:00
教貓只能彈鼻子 硬來你玩不過他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0:33:00
我教貓從來不彈鼻子的… 因為沒用QAQ
作者: sopi   2015-04-08 00:34:00
為什麼五個字要在右邊?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8 00:34:00
政黑,應該有罵幹肏支歪的風格 當然對像是政治人物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0:34:00
打字的習慣= =… 我有排版強迫症
作者: pan46 (pan)   2015-04-08 00:34:00
我朋友都痛扁貓一頓再秀秀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0:35:00
我覺得不要有折扣 不然折扣不一樣會給有心人人不公平的藉口
作者: sopi   2015-04-08 00:35:00
另外我建議你把標題改的跟你參選首文一樣 這樣才好查折扣的意思是兩造和解才有折扣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0:38:00
我建議一切依照版規走就好 折扣不一樣容易出問題
作者: sopi   2015-04-08 00:39:00
仔細想想概念不錯但是執行起來會死 因為你要記錄一堆案件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0:39:00
不然就是一律打五折或兩折 統一即可
作者: sopi   2015-04-08 00:40:00
和解了沒? 24hr了沒? 桶一個人要發 通知文&取消文/公告文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0:41:00
Sopi看法不錯喔 簡單明瞭大家也省事
作者: sopi   2015-04-08 00:41:00
沒有無罪釋放的選項很有趣 是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XDD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0:43:00
蛆道歉吱不接受呢?而且其實有些會言語人身攻擊的根本就是故意的 所以這個善意版規可行性其實也有不高
作者: coober   2015-04-08 00:46:00
因為不論誰想先申出橄欖枝 都會馬上有基本教義派來破壞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8 00:48:00
先叫S 出來為以前無理的攻擊 道歉 再來談和解
作者: sopi   2015-04-08 00:53:00
和解跟s沒有關係啦 他關他的阿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0:54:00
S如果沒特赦 沒意外在選出新版主前都還在水桶XD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8 00:55:00
有關係,以前那種板風就事他帶頭的
作者: sopi   2015-04-08 00:56:00
他已經沒辦法回來當群組內的任何一個版主了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8 00:57:00
喔,有規定這樣喔
作者: sopi   2015-04-08 00:58:00
嘿 我翻一下文章給你看好了 找一下文章代碼(AID): #1L8KawDQ (L_SecretGard)A水球:如果你露出胸部道歉我就水桶打2折 B:... (A已被逮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1:03:00
在一起~在一起 就這樣~政黑湊成了一對佳偶(?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4-08 01:03:00
覺得不用搞得一盤河蟹,怕傷了皇城之內的和氣,這是政黑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4-08 01:03:00
藍綠和解多元成家嗎?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4-08 01:04:00
而且九成擔心人身攻擊尺度的都是之前加害者,幹爽爽現在要哭哭搞和解,真是玻璃心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08 01:05:00
某方面受害者也可以開高條件 來羞辱加害者阿(耶?總之寬恕與否給兩方玩w 我覺的是一種遊戲性質啦對於仇家沒差(反正一樣被桶) 但是對無惡意者多了一個寬恕與悔過的機會這樣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8 01:10:00
恩 L 說法就是我想講的他們以前取暖好好的怕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有一個空間 無論任何時間 都是一面倒 這是他們要的
作者: sopi   2015-04-08 01:14:00
那其實不用講那麼複雜 你只要說判決24hr內可由檢舉人更改(前提是是針對性發言攻擊的水桶才可改 引戰公訴不能改)這樣就好了 然後更改有其下限 最多2折 或是最多改成警告然後剩下鄉民自己就懂得怎麼玩了怎麼橋 在哪橋 條件怎麼開都是他們自己處理 你只管收信就好不過這樣就會有人申訴有人達成條件之後對方不寄信給你的案件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39:00
..個資法先看過一輪吧=_=.....整個大題小用況且只要是公開資訊,CC授權底下,你板主沒資格要求別人把文章推文更改
作者: sopi   2015-04-08 01:45:00
樓上 其實版主好像有被授權可以刪除個資推文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46:00
那是系統警察的工作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5-04-08 01:46:00
建議可以盡量黑特政治人物 但不要黑特板上的鄉民們
作者: sopi   2015-04-08 01:47:00
joh 以前是 現在版主可以直接^E 按V馬掉個資推文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47:00
而且現在會謝錄個資的,都是自己公開出去的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48:00
你若不想公開,就該明確告知,沒有明確告知造成的後果本來就是當事人要負責,這在個資法的論戰裡面立委他門早就吵過一輪了
作者: sopi   2015-04-08 01:49:00
其實吵架這個問題我覺得要不要乾脆禁止編輯文章在推文內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49:00
就好比說聖光一直罵別人謝路一樣,我老早就說叫他自己去找自油時報......他自己不聽怪誰?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51:00
很簡單啦,個資法讀過一輪就知道很多事情不必大才小用況且說到人肉,正黑板從來沒有人肉過資料
作者: sopi   2015-04-08 01:52:00
個資法是表示只要客觀可查詢到就是合法的?不要使用駭入方式 大媽照你說的指令按123就可以獲得即合法?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8 01:53:00
你先去看看之前對個資法論戰的一些資料,很多解釋...我自己有做這塊,我都是先要對方填文件確認個人資料是否公開的格式,若對方不願意我就不會放..以聖光的案子,他大可以要求ltn下架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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