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葉世文昨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5年,但相關法令尚未修正,葉
的退休金卻不受影響。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涉嫌八德合宜宅等弊案的營建署前署長,涉嫌向遠雄建設
收賄2000萬元,帳戶還被查出3317萬餘元不明鉅額財產無法說明來源,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昨依公務員懲戒法最重處分,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5年。
司法院去年翻修公懲法,草案新增「追回退休金條款」,規定公務員任內違法失職,就算
離職或退休,政府仍可追回全部或部分退休金或離職金,但草案目前仍在立院審議,葉世
文的退休金暫不受影響。(張鈜閔/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411/590634/1
這種人的退休金居然不受影響...還好去年底桃園市民學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