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 你沒蓋好要罰你錢,而且我就是不讓你蓋,怎樣都是我贏~
遠雄: ......
原來北市府拖拖拖就是為了讓遠雄被罰錢阿
開源節流,北市府又替市民賺了不少錢,之後還可以繼續罰,
這樣我們就讓遠雄永遠不要蓋好巨蛋,台北市府爽爽賺,皆大歡喜。
作者: Yahoo!奇摩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5年4月16日 下午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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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台北市政府近期裁罰遠雄1248萬5600元,主要是未於履約期限內完成工程
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工程專業責任保險契約未於期限內備查,以及違反環境影響評
估法等。
台北市政府表示,對大巨蛋開罰金額主要分為二大項,第一項為違反「台北文化體育
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第7.1.1條第1款約定,未於履約期
限內完成工程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
體育局說,今年2月17日就遠雄所提第二階段展延事宜不予同意續行協商,並自隔日
起依契約開罰,每天5萬元,上限300萬元,至今共計58日裁罰總金額為290萬元。遠
雄公司已提仲裁爭議處理,並未繳納。
另外,體育局也以遠雄公司未依契約約定於限期內取得建造執照,依約以缺失處理並
通知限期改善,但經要求改善二次遠雄屆期仍未改善,按每天5萬元計罰,共罰款300
萬元。
此外,部分土方統計資料未載明土質類別明細供勾稽(依約以缺失處理並通知限期改
善),罰款90萬元。工程專業責任保險契約未於限期內報府備查(依約以缺失處理並
通知限期改善,但遠雄屆期仍未改善),罰款300萬元,經遠雄提請爭議處理,依協
調委員會建議方案酌減至75萬元,這一部分465萬元已依期限繳納完畢。
第二項環保局部分,遠雄大巨蛋施工迄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計6次,共裁罰310萬
元;違反空污、水污、廢棄物法規計82次,共裁罰157萬4600元。
北市府指出,所有大巨蛋環保罰款計467萬4600元,除3月31日違反環評法裁罰150萬元
,尚未繳納(期限至104年4月21日),其餘罰款均已繳交。
另外,建管處則曾針對大巨蛋違反交維1次,罰1萬8000元,損壞公設1次罰1萬8000元,
未依圖施作1次罰9000元,妨礙交通2次,共罰3萬6000元,總計8萬1000元;工務局公園
處因遠雄不當移植造成一株木棉斷裂,裁罰18萬元,並已繳納完成。
北市府說,遠雄因大巨蛋工程施工,導致市定古蹟松山菸廠相關受損事項,文化局基於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立場,後續將依文資法第94條第1項第2款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
地檢署逕行告發。涉及民事訴訟部分,將續行評估並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