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巨蛋奇案 -林北就是王法- (FB轉錄)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4-18 20:29:33
※ 引述《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之銘言:
: → mayjan: 九熊紀念蛋 還是拆了吧 04/18 20:14
沒辦法拆
台北市政府要拆大巨蛋的唯一辦法,就是違約,賠償三百多意的遠雄損失
還有附帶違約金,全面接管之後才可以拆
不管現在所謂的廉政委員會講怎樣要拆就只有這個辦法
前雲林縣長蘇治芬對林內焚化爐的決定,最後就是一路敗訴賠錢了事
遠雄的作法符合內政部規定,在法律上是台北市政府和遠雄簽約,並不是
馬英九或是郝龍斌簽約,科文哲必須承認當時簽約的內容,即變立法院今
天三讀通過並且修正所有相關審查規定,但是台灣法律並不朔即繼往,還
是必須延用簽約當時的規定
講白了別看科文哲那票講的那麼義正嚴詞上法院就是一路輸不可能贏的
作者: mayjan   2015-04-18 20:32:00
沒關係反正打遠雄馬英九自然就滾下來兩者密不可分
作者: PRINCE711529   2015-04-18 20:32:00
遠雄違約在先了.....6/15號是最後完工期限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4-18 20:35:00
應該沒人會否認打遠雄其實是要打馬英九吧!
作者: LickUrPussy (LUP)   2015-04-18 20:36:00
違約==違法?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4-18 20:37:00
你確定6/15完工違約台北市府就可以拆?接管?
作者: double5566 (達波)   2015-04-18 20:45:00
柯就擺明要用[正當程序]玩死大雄 哪可能自找死路...政府能刁難的東西太多了...不是蓋好就沒事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5-04-18 20:54:00
1.遠雄違約 2.契約無效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5-04-18 21:07:00
有沒有違約或無效不是市政府單方面說的算 契約最好能說廢就廢 最後應該要上法院
作者: LickUrPussy (LUP)   2015-04-18 21:34:00
營建署說符合法規 "臨時"廉政小組說違反建築法規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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