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巨蛋奇案 -林北就是王法- (FB轉錄)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4-18 21:04:01
※ 引述《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之銘言:
: (以下內容為四格呈現)
: #1 警察:停車,我要沒收你的車子。
: #2 車主:為什麽?
: 警察:你的車子是藍色的,我不喜歡。
: #3 車主:開藍車沒有違法啊!
: 警察:確實沒有違法,但是…
: #4 警察:我認為沒違法是法令不夠完善,
: 會請政府禁止人民開藍車,現在先把你的藍車交給我保管
: ○專業原文:此案雖經內政部審核通過,但並不能保證使用安全。
: 本小組認為此係法規不周全&審查制度不足所致,
: 建議內政部宜就此次經驗,速從制度&法規面予以檢討。
: 台北市政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p.24
: ⊙貼心翻譯:雖然內政部審核通過,但安不安全林北說了算,法規於我如浮雲
: 本小組會建議內政部修法修到你過不了關為止。
: 一切都是為了市民安全,哥吉拉來襲也應該考慮進去!
: http://i.imgur.com/om5I3nK.jpg
: P.S 版權聲明:本圖&原文原作不是我,來源為某FB
這個比喻完全不對
應該這樣比喻才對
一個公司的總經理跑去跟別人簽約
然後合約的內容全部亂訂
而且廠商的產品本來可以用單價五元買就行了
結果這個總經理還加碼到十元
完全沒有替公司著想
結果這間公司發現了這個總經理亂搞
可是又拿廠商沒辦法
因為這個總經理簽的合約一切合法
新任的總經理想解決這個問題
頭正在痛
究竟這間公司該認賠呢?
還是拼命的去找廠商產品的麻煩
讓公司不要虧損呢?
怎麼做才是對的呢?
真的是很讓人好奇
作者: jeos (jeos)   2015-04-18 21:23:00
公司應該先告總經理,先查是否有非法暗盤,在告對方公司解約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1:27:00
所以意思是柯P絕覺得約簽不好,就可以隨意毀約?這以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18 21:29:00
類比錯誤,舉這例子根本完全不對,失敗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1:29:00
台灣到底是法治還是凡事柯P說了算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31:00
結果十元包含了售後服務公跟產品保固跟產品保險 你還是覺得總經理亂搞這例子爛得可以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18 21:33:00
哪裡不對? 全部都不對阿...不然哪邊對?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1:33:00
請先讓你說的[亂訂]成立吧,人家有白紙黑字,你的[亂訂]有什麼鬼依據?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18 21:34:00
台北市政府沒出錢,請問你舉例買東西買啥?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34:00
貌似所有你看不慣看不懂的都是亂搞就是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18 21:35:00
蓋這個大巨蛋台北市政府連五塊錢都沒出,請問你哪邊對?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1:37:00
BOT就是政府不出資委由民間出資興建經營,到底損失啥?你租房簽ㄧ年約,三個月後新房東說之前合約亂定不算?租金漲ㄧ倍,否則你就搬走,你覺得這樣ok?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42:00
你的意思是先判刑,再修法囉?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18 21:43:00
所以地是送給遠雄了嗎? 地蓋了巨蛋之後就變成別人的了?所以你也知道有土地嘛,那是不是更證明你舉這例子很爛?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44:00
法不夠周延先修法啊,幹,修過再來講啊,修不過講屁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44:00
五千沒人租降到兩千有問題嗎? 你邏輯真的很弱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1:45:00
約簽下去就是要屢行,簽的好不好是另一回事,很難懂?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47:00
約簽貴跟東西能不能用一樣?你是叫遠雄陪錢還是拆掉?聽到主人的意願再噓一次!這政府可以解散了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1:52:00
所以現在又有一批人代表[人民]要其他人閉嘴了。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52:00
假參數?合法但是不安全這句不知誰講的,你是說林欽榮說謊?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53:00
屋主沒授權約簽得成嗎? 屋主沒告知底線約簽得成嗎?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53:00
主人的意願想幹嘛就幹嘛,阿不就好大好怕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54:00
重點是線在誰是屋主阿? 要找誰同意阿? 又要公投喔?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1:54:00
主人意願凌駕法律之上?那我得罪主人我不就該死?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1:57:00
柯大將軍萬歲,本將軍認為怪怪的,都比死無疑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57:00
也要先證明馬跟遠雄有對價關係阿 指控不用根據?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1:59:00
我只記得喜歡把[人民]當成主詞掛在嘴邊的人或團體或國家都是.....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1:59:00
圖利它人一定有動機根誘因 難道馬冏真佛心分毫不取?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2:00:00
到底誰才是[人民]啦?原PO從來就說不清楚。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2:01:00
這篇是民粹的極致,以後法院判決因為法不周延也沒公信力了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2:02:00
所以你代表台北市民?哪來的毛自信?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2:02:00
一個國家無法只有"人治",會有啥後果不敢想像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2:02:00
就跟妳舉的爛例子一樣 總經理有收到好處嗎?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2:03:00
我覺得原PO才是北韓來的,言必稱人民。
作者: rx178mk2 (..............)   2015-04-18 22:04:00
北市府的模擬條件就很合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2:04:00
如果沒有為甚麼總經理要圖利別人呢?純粹只想亂搞?很怪吧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2:05:00
是啦是啦,柯屁是市民選的,馬就是財團指派的,你好大的帽子。福利?確定這是福利?想要趕快有大巨蛋的市民表示:福利個鳥。就跟以前丹丹那一群人一樣,[我正在為你爭取言論自由,你閉嘴。]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2:07:00
原來你的福利還有法律很多都是主觀認定的XD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4-18 22:07:00
大大戰力夠強喔 能吸引這麼多砲火 幫你補血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2:08:00
我不是人民喔?還是人民要分色?還是靠感覺看誰聲音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2:09:00
你還是快承認 "我說馬冏圖利就是圖利" 比較爽快一點啦通篇胡謅沒邏輯不如就早點承認"我就是真理"這大家都懂了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18 22:13:00
憑自己感覺言必稱人民,再噓一次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18 22:15:00
本來就要講人民啊,不然要講什麼啊。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18 22:15:00
言必稱人民真的很復古,走文革路線。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18 22:16:00
"祂"是"真理"不是人民
作者: kathypig   2015-04-18 22:27:00
人民有同意拿300億讓柯P去跟遠雄PK?所以原po的意思就是柯P跟馬英九一樣嘛,沒經人民同意
作者: myflyway (夜間飛行)   2015-04-18 23:30:00
某甲認為蔡音聞要賣台,所以先槍殺他,某甲說他知道不合法,但他相信自己救了台灣,法律應該修正才對為什麼法律不能保障他這個保住台灣的英雄?大家質疑某甲憑什麼認為蔡會賣台?某甲說他有專業小組做完整的評估就是民間也可以集結什麼什麼評估小組去做出什麼什麼結果,然後還可以集結集團來與政府對抗,用人民力量來教訓政府或其他人民。法治是民主的基礎,否則就是極權的開始然後居然有這麼多人頭殼壞掉在挺極權的開端
作者: kathypig   2015-04-19 00:15:00
台灣與極權國家不同的就是凡事以法為依歸,一個以感覺怪怪但不違法的理由要定敵人入罪,竟然有人振振有詞的護航,想不透
作者: silentdriver (卡車司機崔維斯)   2015-04-19 00:18:00
樓上說的就是文革真是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市長選完了不要再內鬥好嗎?看看對岸已經強大了多少
作者: myflyway (夜間飛行)   2015-04-19 01:04:00
對案鬥的正厲害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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