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舊聞而且後來定讞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25/35980202/
「判十二年、罰金三千八百萬元,定讞」
「販賣七年多,銷售金額二十億餘元,全屬詐欺不法所得」
然後罰三千八百萬,賺了二十多億啊XDDD
不過關進去了嗎?沒找到新聞....
補充:
之後又有廠商求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5263
賠了722萬元
加起來還是連零頭都不到,馬政府真是對商人友善。
台灣經濟是靠這些辛苦的商人,鄉民不要來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