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bdhdfceb (Zone)》之銘言:
: 我比較喜歡用總統最喜歡的「實質影響力」來講
: 全民公投中 行 動 實質影響力 結 果
: 當總投票率>50%時→贊成票<反對票→投贊成票→贊成此議題
: →投反對票→反對此議題
: →投廢 票→廢票不影響
: →議題否決
這邊還是有人搞錯
這邊不能叫作議題否決
而是反向的通過
因此不論正面命題還是反面命題
只要過了 50% 門檻, 政府(行政, 立法) 必須積極性的往那個方向採取措施
: →贊成票>反對票→投贊成票→贊成此議題
: →投反對票→反對此議題
: →投廢 票→廢票不影響
: →議題贊成
: 當總投票率<50%時→贊成票<反對票→投贊成票→贊成此議題
: →投反對票→反對此議題
: →投廢 票→反對此議題
: →議題否決
: →贊成票>反對票→投贊成票→贊成此議題
: →投反對票→贊成此議題
: →投廢 票→反對此議題
: →議題否決
這兩個嚴格來說叫做公投的否決
除了對該議題在限制的時間內不能再提公投之外
對政府部門沒有任何強制性
因此, 現有的規則可以視為 強烈正方, 強烈反方, 政府 三方的角力
以核四作為例子來說, 擁核四的人不去投票的風險
就是執政黨可以隨時內部開個會就大甩尾
本來以為依照 完工 => 商轉 => 運轉 的行程走下去
結果執政黨開個會就決定封存, 這到現在我還覺得臉辣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