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彈劾罷免權的修改

作者: mdsu555 (MDSU)   2015-05-04 23:36:21
最近看了日勝生的案子就是因為這些官員缺乏監督
如果修改法律
民選首長的最高彈劾機關為最高行政法院
市民要彈劾市長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彈劾訴訟
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彈劾案成立縣市長解職
這樣子這些縣市長就不會偏袒官員而亂來
因為市民都有權利對貪官汙吏發動彈劾訴訟
當然也要明訂那些條款可以彈劾
例如
重大工程明顯偏袒廠商罔顧市民權益
經輿論討論而遲不改善  彈劾成立
貪汙
拒絕提供文件
等等設定為可彈劾條款
讓遭到貪官欺凌市民可向法院提起彈劾民選首長
這樣子
向劉政鴻這種官員欺壓百姓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另外罷免縣市長
除了市民連屬以外可增加
議會表決過半  送交公投
罷免總統除了立院決議外
也應增加公民連數
彈劾總統也應該讓民眾可以向憲法法庭提起訴訟
控告總統
這樣子台灣官員的清廉度都會上升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5-04 23:42:00
有道理,以後只要控制高等行政法院,就可以號令天下了台灣的法官是很會看風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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