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ccn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時間: Thu May 14 05:49:53 2015
: : 前幾天才貼過這段判決文。
: :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78號刑事判決
: : 李界木即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在蔡銘哲之安排下進入總統官邸,當面向
: : 陳水扁報告所面臨之難題,陳水扁於聽取李界木之報告後,遂允諾會向行
: : 政院進行了解,以解決此事。
: : 陳水扁為解決此問題,立即於九十三年一月上旬召集行政院院長游錫堃、
: : 副院長林信義、國科會主任委員魏哲和及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在總統
: : 府進行會商。會議中先由李界木報告龍潭工業區併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
: : 相關事宜。林信義則表示不同意見。游錫堃更提及:這個時候選情很緊繃
: : ,如果推動是否會引起一些困擾。經短暫討論後,陳水扁即當場裁示:該
: : 做就要做,不能因選舉或外界有質疑就停頓,龍潭案即採用第一方案,以
: : 先租後買方式取得,並指示於二、三個月內與達裕公司談妥土地價格,如
: : 果達裕公司不接受,整個案子就打消等語。
: : 每次關於所謂的「實質影響力」的說法,把判決書相關的這部分貼出來後,都不會
: : 得到什麼回應。儘管這幾天好像很多人慷慨激昂反對(馬英九)的「密會」,但是判
: : 決書裡這些神奇的會議,從來都不會被正視。
: 那是因為你沒遇到我~
: 這個最高法院判決的內容 先姑且不論形式詭異 證據薄弱
: (無法證明扁知道吳淑珍有拿錢 連李界木都說阿扁對他拿錢一事並不知情
: 甚至龍潭案傳的所有 20幾個的證人 都說扁對錢是不知情的)
: 好 對這個判決所有的荒謬之處 我們也都先不談
: 只談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就好
: 你引的那些判決文內容 即便寫得再怎麼詭異 再怎麼有嫌疑
: 但最高院最後還是得靠實質影響力 才能定扁總統的罪
: 這事實有改變嗎?
: 換句話說 在法定職務說的前提之下 即便最高法院把判決書羅織的再怎麼像一回事
: 扁總統其實就是無罪的
: 也所以 要創造實質影響力說
: 因為用慣例的法定職權說 不論扁總統看起來多可疑
: 即便特偵組也已經抄家滅族地去找證據了
: 但是 沒有證人就是沒有證人 沒有證據就是沒有證據
: 特偵組找不到 就是找不到
: 其實 退一萬步來說
: 拿最高院的判決書 來護航實質影響力 來反擊對實質影響力的argument
: 真的是宇宙無敵奇怪
: 到底是先有判決文 還是先有對實質影響力的arguement啊?
: 拿明朝的判決 否定清朝的arguement 騙騙人或許可以
: 但這樣難道 沒有錯亂嗎?
: : 這種很空洞地成天在喊口號,煞有其事地要反對「實質影響力」的作法,核心的本
: : 質其實是在逃避,避免自己需要實質面對當時發生的事情經過。
: ^^^^
: 逃避什麼
: 逃避最高法院如果用法定職權說 其實並無法將扁總統定罪的事實嗎?
: 神奇的會議?不能面對當時發生的事情經過?
: 奇怪 與會人士是誰都知道了(反觀馬先生) 也都偵訊完了 到底是還哪裡神奇了?
: 司法都已經判刑了 又到底哪裡不面對了?
: 但真正的問題是 話說到底 最高法院還不是得靠實質影響力才能判刑 不是嗎?
: 事實上問題根本應該反過頭問:你們有面對法定職權說嗎?
: 有嗎?
: 你們不願面對自己悖離了司法 卻說睜著眼 說別人不敢面對司法
: 這到底是一種怎麼樣的心態呢?
: : 推 gidapops: 昨天柯就示範實質影響力了 就不要馬還沒關 柯先被關 05/14 06:25
: 所以馬先生已經被傳喚 羈押 還是判刑了?
: 恩 好啦好啦 在夢裡有的話 也可以算啦 這樣可以嗎?
: : 推 GreenSoldier: 有收錢 有招開會議下指示 這不是貪污犯是什麼 05/14 07:00
: 照這個邏輯 如果你兒子殺人 那你應該也要被砍頭
: 記得兒子以後要管好捏
: : → goetze: 這段貼了好幾次,也講了好幾次了,某些人就是視而不見 05/14 07:18
: 廢文貼十次 他就不是廢文 他就變成了被貼十次的廢文
: : 推 RollingWave: 扁案的問題是一開始就發現贓款, 還是國際通知的 05/14 08:44
: : 推 RollingWave: 還是艾德盟也是國民黨開的? 05/14 08:55
: 原來艾德盟除了知道金流 連錢髒不髒也可以知道 佩服佩服
: : 推 Beramode: 只要對DPP不利的機關都是KMT開的啦 05/14 09:01
: 感謝Beramode幫忙認證 以後有這種問題 就找Beramode來認證蛤
: : 推 yangtsur: 014 表示: 送啦! 05/14 12:16
: : 噓 darkholy: a扁收錢被查出對價關係,別再跳針了,扁是貪汙犯不是政 05/14 12:31
: : → darkholy: 治犯 05/14 12:31
: : → darkholy: 護航a扁的綠吱智障也要有限度 05/14 12:31
: 這篇有人在討論對價關係嗎? 還是你只是想示範跳針?XDDDDD
: 還是說有興趣的話 你也可以開一篇來試試看喔^.<
簡單講一句要翻案就提釋憲 若你信心滿滿就提起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
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
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
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怎麼陳水扁99判決就已是確立 卻還乖乖被關到漏尿也不提起釋憲
難道呂秀蓮、顧立雄沒你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