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什麼叫常識?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5-14 23:40:27
http://0rz.tw/dGzoX
朱男在高雄市仁武區開設一家土雞城,他說,約於4年前收到「支付命令」,查出是詐騙
集團的詐騙手法,雖然透過刑事局鑑定確認詐騙集團所持的本票是偽造,但依現行法令被
法院裁判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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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常識
有欠債才還錢叫常識
明明法院知道這個欠錢是假的
確還要受害者還錢
這就叫做沒常識
這個國家竟然有這種沒常識的法律
國民黨和民進黨的立委還在算計自已明年的選舉
滿腦子都是選舉
就是沒有修法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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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這一段
律師表示,朱男的案子並非個案,查出對方已在多處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100多件,部
分案件是由詐騙集團成員和法院人員執行查封,很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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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幫忙詐騙集團查封受害者
這就叫沒常識
什麼叫常識?
我看有的人的常識就是藍綠沒有是非
只想諷刺有的沒的
真的是有夠好笑的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5-14 23:43:00
的確 就已經透過程序證明偽造 為什麼還要付錢 這個真的太沒有公義了 政府何在?
作者: season2011   2015-05-14 23:43:00
台灣立法院就是群廢物阿 這是常識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5-14 23:44:00
法官可以直接裁定 但是你要遇到對的法官:D立法院是立法院 這問題法官就可以處理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5-14 23:44:00
立委修法修成這樣 然後內政部也沒打算提出修法 整個國家只剩下柯批2016了嗎?
作者: pan46 (pan)   2015-05-14 23:44:00
不要靠杯了 這是阿扁的八年遺毒吧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5-14 23:45:00
支付命令的來源是要有欠款事實 條文寫得很清楚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14 23:45:00
還有人會跟你說法拍跟證明簽名造假是兩回事,所以法院沒錯,都是受害者的錯=,=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5-14 23:46:00
D大依你所言 被害民眾還有什麼救濟管道嗎?不然好可憐喔如果持鑑定證明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嗎?可是後面那段是多個地方法院都還跟詐騙集團一起執行查封耶 所以不只一個法官有問題呀 肯定是法有漏洞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5-14 23:50:00
已經執行了就很麻煩之前有一個法官自為裁定判定 債權一開始就不存在才讓受害者拿回產權 可是產權早就第一手被詐騙集團轉手了你要遇到那種幫受害者背責任的法官少得很 可以拿回來的更少
作者: vergilmir (.)   2015-05-14 23:52:00
狗屁欠款事實 平行世界喔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05-14 23:54:00
那你就去把你狗屁的法條貼出來阿 前三行就寫得清清楚楚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5-14 23:55:00
所以事後打不當得利?可是產權早已脫手 受害者求償無門 幫兇居然是國家 這個法律應該要檢討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5-15 00:03:00
法律不周嚴就修,不該趁機偷渡柯屁萬歲的邏輯一件大規模雜項極多的事件,柯屁能用"常識"來處理?柯屁好香ㄛ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5 00:13:00
知道香就好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5-15 00:14:00
沒有欠錢卻要還錢其實不需要常識判斷合不合理 用腳趾頭上的指甲屑應該就可以知道不合理了 哪來大規模雜項極多?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5-15 00:31:00
兩案同屬合法不合理 但內涵不同 不能同意柯屁 領教了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5-15 07:24:00
為什麼大家喜歡包青天的故事?不是他有三口刀,而是他辦案求合理合法合情,即使故事是假的,青天大老爺的清目明心也深植百姓心中,看看現在的法官,只會「看人合法」,低能又下賤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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