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PP:立委過半 立法抄黨產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5-05-17 00:59:13
想睡覺了,所以很簡單回一個關鍵問題。
※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銘言:
: 1.只有符合目前法令取的財產,才允許共產黨保有。
: 用台灣的情況來比喻,國民黨只能保有解嚴後歷次選舉的政黨補助款
: 和合法的政治獻金,其他一切歸公。
請問,你所謂「目前的法令」是什麼?
你的論點從之前到現在都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就是把還沒發生的事情當成已經發
生的。所謂只能保有「歷次選舉的政黨補助款和合法的政治獻金」的說法,沒有足夠
的法源依據。然後,我也想請教一下為什麼「黨費」和「黨員捐贈」這種項目,也要
算是不當黨產、必須歸公?
另外,你還特別註明是「台灣的情況」,那可否說明一下,德國將哪些視為是合法
的黨產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