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PP:立委過半 立法抄黨產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17 03:33:43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為什麼,
: 因為未來的法律不會去討這個 (聳肩)
: 很抱歉, 要是法律定出來你不爽就去釋憲,
: 但我想大家還是分的清楚,
: 「信賴保護原則vs人民」
: 「信賴保護原則vs寫法條給自己爽的政黨」
: 這兩者的差異。
那這個就是人治的仇恨式清算
為什麼我要講人民?真的分不清楚嗎?
政黨是由人民所組成的,組織政黨是人民的權利
所謂「信賴保護原則vs寫法條給自己爽的政黨」其實就是
「信賴保護原則vs寫法條給自己爽的人民」
我門真的不需要追究人民所得?
別忘了當年國民黨和共產黨在爭的時候,因為共產黨在國際
社會越來越站得住腳,國民黨為了避免黨產和國產被中共搶走
把這些資產都放在私人名義之下,有很多人因此獲利,請問你
追討黨產不需要追討私人財產?那前面這些怎麼追?
等到法律塊過了國民黨把黨產轉到黨內大老名下,你要去哪裡討?
德國追討納粹迫害所得的財產時,會因為這些猶太財產在私人名下
就不追了嗎?錯了,不但追誰名下有猶太人財產的還要被起訴
: 少來了。
: 怎麼會有人拿「政黨」去類比「政權」的轉型正義,
: 東德是已經消失的「政權」, 你要討耕者有其田,
: 那你得等到「中華民國政權」消失。
: 難道你支持終結「中華民國代管」、「台灣住民自決」?
: 看你過去的發言, 可一點都不像綠色的啊。哈。
: 用這種爛的要死的立場替KMT護航,
: KMTer真的可以省省了。
因為我只寫一半所以你認為德國只幹了那些事?
其他還有賠償政治迫害對像一次性賠償十億美金,每個月約400
美金的補助,補償給低收入戶的被迫害者
照你說這些是政權消失才要賠償,那請問我門這些228受害者還
有白色恐怖受害者領的賠償金是啥?
我門領錢的時候國民黨政權消失了嗎?
民主政治的中心,是讓人民可以更換領導者,當領導者對人民不
利的時候,這不僅僅是人的更換,實際上只講人層次很低,更重
要的是不正當的法律推翻和平反以及補償
請問刑法一百條不就是如此嗎?還是你認為除了政權被推翻之外
任何法律都不得修改修正必須延用前人的法條呢?
轉型正義並不是像台灣某些政黨的用法那麼低極,變成只是追殺
特定政黨的用途,我門要的不是仇恨式清算,而是嚴謹的法律規
定審查下的集體清算法律如果因為他是某人就繞過去這種法律才
是我們該拋棄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03:49:00
哪個普通的人們可以自己寫法條自己蓋章還擁軍警自衛對特別的情況立特別的法去追究不正常?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5-17 04:22:00
阿共要清算你,還會管「法治國」喔,這種瞎扯真的可以停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04:23:00
殺人一個死刑一個沒事是哪邊的故事?不,阿共現在還滿喜歡玩法治國的 只是用演的跟搞審查然後審查是自己玩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5-17 04:26:00
是啊,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國嘛。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04:29:00
至於太針對特色的清算,台灣應該在阿共來之前應該不會再有戒嚴前的國民黨環境出現,應該沒人可以再舉同樣的大旗講難聽點這旗只對國民黨有用,而他是自業自得反正中共就是一黨集權然後剩下用演的乾不乾淨跟可不可以隻手遮天是兩回事你說的是鄭性澤吧,不過那檢警的問題比較大雖然法官會採性也是很讓無言,不過至少沒有"明著"關說的問題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5-17 04:50:00
喊以法治國 XD 你知到中國是缺什麼就用喊的國家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17 04:54:00
然後鄭性澤的事情也很難在現在重演,因為現在沒辦法在關在裡面搞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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