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莫名其妙 三創的本意是停車場?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5-18 23:33:55
※ 引述《wefun (TOEIC認證905分)》之銘言:
: 停車場 B2~B6
: 百貨賣場: 1F~12F
: 靠! 這根本不是解決光華商圈的停車場問題
: 根本就是增加光華商圈停車場問題嘛!
: 到了假日光是三創的車格就不夠停外溢到附近所有停車場了
: 甚至還可看到牌子寫著
: "三創開幕請多多利用市民大道停車場"
: 奇怪耶! 三創本身不是停車場嘛?怎麼會叫人停到市民大道去呢?
: 我真是快要混亂了
: 同樣是停車場,內湖的洲子停車場怎麼就可以解決週遭停車問題
: 而不是增加呢?
: ps.我自己去停了一個小時 神貴的,逛不久就出來了
bot 案就是bull of shit案
就叫bot
什麼該是主體
什麼該是附屬
對馬郝而言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圖利廠商
法律的漏洞有多大就鑽多大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在國民黨的眼裏只有法律漏洞
沒有人民
人民在他們的眼中不過是個shit
所以他們才會這麼囂張
不管什麼bot 的主體都是百貨商場
其他的都是騙人的
連那顆巨蛋也是騙人的
最好整個巨蛋拆掉蓋百貨商圈
不過這個蛋太大了
要這樣搞也很難
只好改設計隨便亂搞了
一句話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這就是馬郝令人厭惡的嘴臉
作者: junibookye (兵車行)   2015-05-18 23:35:00
把那個蛋蓋社會住宅好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5-18 23:37:00
我覺得m大蠻厲害的 每篇文章都可以爆氣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5-18 23:37:00
你把馬郝想成小英或是柯批,再看bot那就正常了!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41:00
等著看柯文哲的BOT.沒錢撈有哪個廠商願意蓋巨蛋 停車場又要馬兒跑(政府不出錢蓋公共建物) 又要馬兒不吃草(財團靠這個來賺錢)我想看看有那一個財團願意承做 找義美好了^^不能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8 23:43:00
原來這樣撈是常態阿,我果然無法理解kmt的邏輯阿wwww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43:00
常不常態可以討論 政府的確缺乏專業的議約人才但是我想義美或是隔下一定很願意出錢幫政府蓋不能賺錢的BOT案 台灣的未來就靠大家啦!砸幾億投入開發案 但是卻能夠不求回饋 真的需要這種企業!這和用愛發電 以及研發綠能不漲電費一樣 果然是DPP才有的能力! 我真的是打破頭也想不出來阿!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8 23:50:00
所以就是廠商賠錢蓋,政府就算不合理也要讓廠商爽才行。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51:00
你還是沒搞懂重點 台灣的BOT案為什麼失敗!因為政府缺乏專業議約能力 從DPP的遠傳BOT 到現在所謂的五大案 當然要挑剔絕對都有感覺上不合理的地方 但是這是議約能力的問題!畢竟廠商一直哭這樣不能賺錢 政府又打死不願意自己花錢蓋最後當然只好變成這樣 高雄巨蛋 左營共構不也是一樣?那這樣 高雄巨蛋 左營共構 遠傳BOT也一樣是弊案嗎?DPP也有不少人需要去領殘障手冊了耶?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5-18 23:55:00
在台灣你哪天看過廠商跟你說過錢賺夠了?
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   2015-05-18 23:55:00
我同意比例原則的說法 整體結構 竟然有三分之二 是旅館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55:00
高雄巨蛋 本來應該巨蛋臨路變成百貨公司臨路 到底誰是主?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5-18 23:56:00
公司就是營利的單位,賺1錢是賺,轉1000塊也是賺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56:00
高雄巨蛋權利金 0 但是政府卻還是要出15億
作者: wefun (TOEIC認證905分)   2015-05-18 23:57:00
我最不懂的是 台北市不是很有錢嘛??? bot不是窮縣市用的招?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57:00
每年一百多億 高雄市政府一塊都拿不到 而且還沒有回饋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5-18 23:57:00
如何判斷公司的獲利是否合理就是政府要做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8 23:58:00
更不要提BOT中的怪獸 遠通ETC 法院判決流標 還可以透過蔡小英決議重新議約然後簽約~ 結果倒楣的是國民黨還是一堆人看不到 怎麼沒人要去檢討這個BOT怎麼簽的?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8 23:59:00
高雄巨蛋要權利金喔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5-18 23:59:00
聽過以前營造廠副董說過,土建獲利3成就是賺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00:00
http://tinyurl.com/kgvwbdp 小英主席好棒棒!!!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5-19 00:00:00
如果一棟公共大樓興建案預算3億有人標,獲利都有一億上下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01:00
特偵組也查過了不是喔,台北巨蛋一開始招標案有權利金的,是馬趙談過變成了0權利金,這時後就是弊案了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03:00
會扯高雄是上個禮拜沒跟到嗎 還是反智阿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04:00
真的是太lag了,上禮拜談的蠻熱烈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04:00
呵呵 一開始沒要求 等於沒事 一開始有要求 但是談判讓步卻變成了弊案,這觀點真的是好棒棒 超有遠見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07:00
不是遠見吧,廉委會報告沒看嗎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07:00
談判讓步??????????????????????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08:00
報告很清楚的,那些kmt議員完全不趕反擊敢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10:00
那報告好像在法律上一點效力也沒有吧?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12:00
是沒效力,不過沒人針對內文反擊,只有馬一個人要反就針對那篇報告有啥問題提問,沒人是怪怪的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14:00
一個法律上沒甚麼用處的報告,那就跟周刊同等級,大家忙的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5-19 00:15:00
那份報告如果有問題早就被批鬥到下台,沒人敢說那報告錯誤都噤聲就知道多真實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15:00
要死,花那麼多閒功夫去反擊,這不是在陪市長遊戲嗎?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5-19 00:16:00
那算閒功夫XD 鬥倒柯文哲可是大功一件耶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5-19 00:16:00
原來這報告跟周刊同等級(筆記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17:00
哇,不反擊,就說不想浪費時間,好一招鬥垮市長大功一件耶,多花一點時間值得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19:00
花時間鬥柯文哲根本是愚蠢的戰術,鬥倒他也沒戰略意義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20:00
疑 kmt現在不是不打英全力打柯嗎 沒那麼閒反擊!!?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20:00
沒戰略意義?我沒看到kmt的議員有停火啊今天的議會火力很猛的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5-19 00:21:00
KMT議員攻市長本來就可賺收視率也可以說盡本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21:00
在野議員打執政首長,這不過是例行工作而已,那也叫打喔?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22:00
梅花調議員叫柯p道歉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5-19 00:22:00
所以前天找記者拍他做伏地挺身的那個人在執行愚蠢的戰術(筆記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22:00
https://youtu.be/Xy3XQkhkenw 在野議員之日常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5-19 00:22:00
只是有時候議員打的方法有點詭異XD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23:00
地方議員一向都很詭異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25:00
報告? 有用的話麻煩快點移送 真的有罪就關一關 不要搞笑了之前不是有市長候選人告過了 既然都做出報告了 趕快告阿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27:00
郝兵兵有一項政策,個人覺得是柯P可以打的,但連副市長都沒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27:00
總統只有在任期中有豁免權 卸任就沒了 趕快告阿 檢察官現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28:00
在就可以開始調查 搞不好馬英九一下台就可以起訴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29:00
別急啊,下禮拜大巨蛋報告,柯都叫議員先儲存力氣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29:00
全國地方首長因為特別費被起訴的只有馬,其他人都除罪了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31:00
委員中裡面有律師都可以做出 "移送"法務部這種結論了別太指望內容會正常....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31:00
律師當然知道能不能"移送",當專業人士講怪話就要注意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32:00
那你就說出那邊不正常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32:00
那妳就說說看明知道有問題為什麼不馬上移送?請特偵組調查?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33:00
自己不會去找啊,反正是跟副市長林欽榮業務相關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33:00
皮諾丘有沒有看? 誰需要證明謠言是真? 當然是主張的人反過來問別人 不然你說這個謠言哪邊有問題是哪招?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34:00
柯有說過吧,你也太lag了扯,新聞都沒跟上的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35:00
看錯推文,反正要抓"弊案"都有得抓啦,過去的名詞叫扒糞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37:00
柯市府發文給馬李,給他們說明的機會,給當事人說明這個程序就看這兩個要不要說了,不過馬大概都用新聞稿說完了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38:00
說明?都有人公佈報告了 真的要說明也是在調查中說明 你有看過法院先寫好判決書再找被告來問話的嗎?這個報告也是搞笑罷了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40:00
s資料沒跟上進度 我覺得討論已經失去意義 就只想辯贏對方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41:00
反正柯有發文要問看這兩位的說法了,不說就送出去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41:00
柯市府發文給馬李,這整個程序我為什麼總覺得怪怪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43:00
還是柯p覺得自己是包龍圖或皇帝轉世 一手看所謂的廉委會報告 另一手看總統的說明 然後就能決定誰有罪 那臺灣法院可以廢了 以後先請警察寫好報告 然後再請疑犯來做筆錄 最後再全部送給柯p就能定罪了 不用三級三審 他一人就搞定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43:00
柯有說定罪嗎?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44:00
沒跟上 噗噗 有新大招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44:00
你跟不上狀況喔,就問一下當事人的說法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45:00
他進度沒跟上可以不要在為難他了嗎,只能腦補很辛苦內。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45:00
我以為這個程序不難理解耶,我錯了嗎?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47:00
你還是沒搞懂 有調查權的是檢查官 不是柯市長或廉委會 市府報告過程不問 最後結論出來認為有問題 請移送檢察官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48:00
沒搞懂的是你,柯要問一下當事人的講法,這程序很正常上次的報告就被議員噹到怎麼沒當事人的講法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49:00
事前調查中不通知對方親自或指派律師參與 報告結論做出來後要人來解釋 憑什麼?真以為自己是檢查官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0:00
確認說法了,在移給調查局繼續辦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5-19 00:50:00
s要不要去翻一下上個禮拜的政黑阿 到底有多少東西沒跟到阿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1:00
裡面超多律師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52:00
對方不理你也只是剛好 很難懂嗎? 你被法院判刑 過程完全不傳你問話 等到判決紙都蓋上法官章了 才傳你來問話! 這個合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2:00
還一堆政風人員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53:00
律師說出移送法務部 別鬧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3:00
有判決嗎?這很合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4:00
裡面很多律師,政風單位的人你跟馬統的說法很像耶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0:56:00
很合理?你知道政風處通常要做調查報告 一定要在報告製作中就約談被告發人嗎 而不是先有結論再去詢問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0:56:00
其實發文很簡單啊,大家都可以發函給柯P請他到府上說明案情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0:58:00
你怎知道程序該怎麼做,說不定有約啊,這兩位不鳥就不作報告嗎?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1:00:00
所以有約嗎 但是報告中為什麼沒寫 幾月幾號 請某某某針對XXXX提出說明 未經理會你以為報告中對方不接受約談不用紀錄的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1:01:00
你就別急了,下禮拜有正式的市府報告結論大概下禮拜就出來了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1:02:00
反正我個人無限期支持柯p拆巨蛋 希望他不要讓我失望阿
作者: g1898001 (布雷克)   2015-05-19 01:10:00
永遠有錯都是別人的錯 繼續凹吧
作者: steve5 (峰)   2015-05-19 01:18:00
也是阿 但是現在某些人不就只看他想看的 律師都能說出移送法務部 還有什麼不可能 你說對不對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1:19:00
柯P就直接拿著報告書去地檢署按鈴告發就好啦,這麼簡單還需要我教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1:26:00
不需要別亂交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5-19 01:30:00
這樣不是比較快嗎? 況且柯P發文,馬可以不甩,檢察官發文能不去嗎? 頂多請假拖延,能拖多久?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9 01:40:00
等下禮拜吧,正式的市府報告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9 01:52:00
67二天經過,車道塞死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5-19 02:08:00
說真的 弊案是選前議員們就在喊的 其中也有包含國民黨議員 柯如果不處理 會被罵包庇 處理了又被罵清算。都給他們講算了= =|
作者: allensua   2015-05-19 08:18:00
都拆掉回農業社會好了,很呼應洨英的打造農業城市的概念到時候你這大少爺沒網路用不知道會不會難過得鬧自殺XDD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5-19 10:53:00
政府怎麼會沒錢蓋停場,根本就是前兩位市長太差勁。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5-19 11:02:00
脫法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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