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去年的運動中那麼多人
: 縱然有很多雞鳴狗盜之輩 那又如何
: 就算是做妓女 當強盜 也是有愛國的阿~
:
: → noonee: 現在說還太早吧 他們根本沒講清楚解除職務的因素 06/06 02:02
如果說柳林汙錢,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
但是要說在錢的事情上不清楚、把關不嚴等等
這個我是絕對相信的
原因後面再說
: 推 truewater: 臺灣人對社會運動的期待性很高的 對政治人物就很隨便 06/06 02:03
: → truewater: 何況婉君找到機會一定會努力表現帶風向 06/06 02:03
: → noonee: 但是 蠱惑仔也說 A社團的錢 上二嫂 穿紅鞋(我老是不懂什 06/06 02:03
: → noonee: 意思) 是犯了社團大忌的 06/06 02:03
: → coober: 那是他的私德問題~ 該澄清就澄清 該面對法律就面對法律 06/06 02:05
: 推 diefish5566: 本來就是這樣吧 你外遇干我屁事 你惡搞我捐款死定了 06/06 02:31
: → diefish5566: 不過我沒捐給沃草就是了 旁觀看戲 06/06 02:32
其實去年選完之後皮皮事件爆發的時候
我那時在女板就已經有發文談過這件事
一方面來說
這些社運、公民運動團體因為是反對政府的各種問題
所以社會大眾對他們有比對政治人物更高的道德標準
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
一旦它們的成員有道德或金錢方面的過失
就更讓人覺得他們言行不一、偽善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
因為這些團體的成員常常是因理念結合
加上組織鬆散、成員流動性高
所以,基於對同志的信任(覺得大家都是有理想才來參加運動)
常常在財務或報帳的程序上,採取比較信任的態度
而沒有嚴格的審核
在成立初期都不可能有完善的防弊機制
所以,一旦有人要從中謀利
很容易鑽漏洞
事實上,即使是再有理想的公民團體
也是由「人」組成
先不管樹大有枯枝這個問題(想想慈濟吧)
只要是「人」,就不可完美無缺,更不可能完全無私
如果說人性的自私和缺點是人人都無法避免的事情
我們要接受一個團體或知名人士的道德虧欠到什麼程度?
我覺得這是每一個公民在看待政治或公眾人物時可以思考的問題
當然每個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
這也是個人判斷的自由
沒有必要拿自己的判斷標準來強加在別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