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onee (feynman511)》之銘言:
: http://www.buzzhand.com/post_680312.html?f=bottom-promote
: 這是一個日本的案例 網友而非專業法律人士寫的
: 時間的標記是最近
: 但是實際上是篇老文章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
: 要討論一個如此重大的事情就不應該只關注在特定的幾個觀點和角度
: 所以分享一下
整理一下個人觀點,首先請大家「不要」點n大給的連結
因為那個網站是到處偷網路轉錄文章的平台,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
你點下去就是幫某個「盜文者」賺廣告費,如此而已
我隨便google都找得到比他老的出處,而且還不會讓你
讀一讀就跳出要按讚的視窗出來
2010年貼的
http://ibook.idv.tw/enews/enews751-780/enews776.html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897994
至少四年前就有的文,每次只要有死刑話題,這篇文章就會出現= =
所以我說我看了這篇文章至少50次以上,絕無虛假
再來真的來討論n大想討論的觀點:
「加害者必須面臨生死問題,才會珍惜生命」
呃.....其實這有點假議題感覺不是嗎??
即使在沒有死刑的國家,難道加害者在犯案時候,是因為考慮到「沒有死刑」
因此不尊重生命,導致犯罪?
又或者反過來問,在有死刑的國家,犯罪者在犯下死罪時候,會考慮「有死刑」
因此尊重生命嗎?
答案當然都是否定的,事實上,在這次引起公憤的割喉案,畜生兇嫌甚至就是
想要死,想被判死刑,才去犯下這宗犯罪
因此如果從這觀點來看,死刑反而成為一種諷刺-
就跟一堆乞丐故意去偷東西被抓,其實就是想吃免錢飯一樣
當然當犯罪者犯下這下案件,他一定要付出代價-在台灣就是依法辦事,
割喉案兇嫌絕對要死刑!這是幾乎全民的共識(>八成)
但當以「死刑是否能讓犯罪者尊重生命?」這觀點來看
恐怕是令人失望的....因為正常人都會尊重他人生命,不會去犯下重罪
死刑是寫給「正常人」看的
不正常的人,在犯罪時候,根本不會去管你這個!
而我們的責任,就是讓那群不正常的人,接受「法律定下的懲罰」
我這邊最後舉個例子給大家思考討論看看,明朝時候,貪污罪是非常嚴重的
可以被判「剝皮實草」這種聽到就覺得痛死你的刑罰
偏偏明朝卻是歷史上貪污最嚴重的一個朝代,為什麼呢?
難道「剝皮實草」不足以嚇阻犯罪嗎?難道正常人會不怕這種酷刑嗎?
死刑在台灣還是絕對必要的,但死刑是否真能嚇阻犯罪?
恐怕是可以討論到你死我活、沒有對錯的辯論
注意我說結論就是沒有對錯
但在這一板要討論這個,最後大概又是那些老招「DPP黨綱廢死、票投KMT」
所以我也不太期待能有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