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立法院副院長耶...若學歷有暇疵代表???

作者: reswk (NWISE)   2015-06-24 12:15:15
若是學分班畢業
或許可以當成個人的學經歷與努力求學過程
但是可以用在求職或者升遷或者升等或者選舉公報的用途上嗎?
這我是不清楚啦
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
請知道的人可以多多指教
不過身為立法院副院長應該對於法律的瞭解比一般人清楚吧?
作者: hidog (.....)   2014-06-24 12:15:00
你什麼時候有立委很懂法律的錯誤認知...基本上不能拿來用在教職或考國考 但是選舉公報沒問題求職看公司規定~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6-24 12:17:00
神豬:法律沒規定的事情為何要做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5-06-24 12:18:00
她還是教育委員會的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5-06-24 12:18:00
我在選舉公報看過寫 "社會大學" 的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6-24 12:19:00
選舉公報只要不是造假都可以,但拿來政府單位的升遷之另有規定
作者: KiyamaHarumi (レベルアッパー)   2015-06-24 12:21:00
立委在職進修有補助嗎?
作者: Afae (南悠一)   2015-06-24 13:59:00
只是道德瑕疵 又沒犯法 有那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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