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第二預備金到底使用時機為何?

作者: skyhigh5566 (天高五六)   2015-07-02 02:58:37
預算法 第70條
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
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
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在中國災難的時候
行政院不知道是用了哪一條捐給中國那麼多錢
是第三條嗎?很模糊的說法很適合用
在高雄氣爆時候 要買熱顯像儀 被已不符合使用辦法駁回
孫立群說後來補助了15.8億 拿來修路 使用特別統籌款補給
但是那是拿來修路 而不是拿來給病患免除健保費等等
醫療方面幾乎都是民間善款提供
更何況那一次除了李長榮要坦,管線配置不當政府難辭其咎
如果說這次的全額補助是除了八仙還有呂姓業者缺失
以及新北市的指揮調度跟平常的督導不彰還有觀光局的失職的話
國家理應給予國賠 然後代位求償 不是拿第二預備金
現在新北市也沒出來承認自己錯 衛福部交通部也沒出來道歉
東西都做半套 專業一點好嗎
在綠營執政的時候,藍營就說這個是私人小金庫
在藍營執政的時候,用什麼名目支援一堆錢給中國災害
請問一下第二預備金使用時機到底為何?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5-07-02 03:33:00
祖國發生災難時,進貢用的KMT執政縣市發生災難時,急難救助用的至於dpp執政的縣市氣爆,就讓他們丙烯烤人肉選我正解
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   2015-07-02 05:39:00
反正不是給你用 你也用不到 哭哭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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