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吱喜歡人身攻擊,卻又沒種承擔!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7-04 10:21:12
※ 引述《homru (OPP)》之銘言:
: 剛有一篇說馬總統出櫃,才被說會有毀謗罪的嫌疑,馬上就龜縮刪掉文章
: 讓我想到之前魏揚哭得找媽媽的窘樣!!
: 綠吱總是喜歡去人身攻擊 例如 神豬 同性戀之類...
: 但很少見有人會去嘲弄綠營的人,兩邊陣營的水準真是高下立判!
: 我沒多挺藍 但每次看到綠吱造謠抹黑又分化,感覺他們總是通滿仇恨,是生活中不如意
嗎?
: 想到明年綠營執政~台灣不知會變成怎樣,真是毛骨悚然!!
"諷金溥聰與總統「特殊性關係」 馮光遠無罪"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因以「人渣公務員」嘲諷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被判拘役
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他不願繳罰金,本月3日入監服刑,而他另在部落格指總統
馬英九與駐美前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有「特殊性關係」,還批金「蠢材、賤貨
、下三爛」,遭金控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判馮無罪,可上訴。
馮光遠因目前在監執行中,無法得知回應,而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得知被訴後,與律師商
量決定上訴。金的友人表示,判決結果實在令人不解。公開罵人「男妓」、「賤貨」都不
構成公然侮辱,等於默許言論自由無限上綱成人身攻擊,對台灣民主發展是很不好的示範

法官認定馮光遠無罪,主因法官根據馮的文章內容,認定馮文章所指的「特殊性關係」,
是指馬、金間的信任、信賴關係比其他人密切,並非指同性性向,認為馮所指的實際內涵
應為「特殊關係。」
至於馮光遠批金溥聰「蠢材、賤貨、人渣」部分,法官認為「蠢材」等用語雖尖酸、諷刺
,但認為馮撰文是為對馬、金人事佈局不信任,應屬對公共事務評論,而非抽象謾罵,且
嘲諷評論屬馮的個人風格,應為社會對馮的評價,而非對受評論者的評價,因此判馮無罪

對於馮光遠諷刺馬金是「特殊性關係」獲法院判決無罪,網友討論熱烈,有網友說:「這
應該放馮光遠出來慶祝一下的..得到大家一致的認同..又得法院認証」,也也網友開法官
玩笑說:「完了,法官要被拔掉了,竟敢誠實判決......XDDD」。(張欽、晏明強/台北
報導)
出版時間 14:23
更新時間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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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8/483418/
作者: homru (OPP)   2015-07-04 10:30:00
那你有種就在這邊說他是同性戀啊 敢不敢麻!
作者: season2011   2015-07-04 10:31:00
像樓上就敢在這罵馬金是同性戀了這才是帶種啊 退休後去美國就能結婚了
作者: homru (OPP)   2015-07-04 10:33:00
像樓上這樣也是挺悲哀的~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7-04 10:33:00
法官和馮是不一樣的解釋角度,馮庭上怎麼凹隨他不過中文不好一直說法院認證,這嘛......
作者: catfish0708 (catfish0708)   2015-07-04 10:35:00
本文法官認為特殊性關係非指同性..哪門子認證
作者: bluefox0605 (開始新生活了~)   2015-07-04 10:38:00
"特殊性"關係、和特殊"性關係",庭上隨他怎麼凹都行?
作者: swera (沒手感艾斯)   2015-07-04 10:41:00
跟本文不對題還在那邊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7-04 10:41:00
找開庭記錄就清楚啦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7-04 10:47:00
同志圈 男妓佔八九成 美女放蕩就會賣淫 何況是男兒身的更亂多天生妓女命 能結婚守貞的是百世修來的福報 要珍惜另一半同志圈照樣有男妓圈 有爸爸桑 有皮條客愛有很多種 馮光遠是嫉妒金溥聰是馬英九的心靈伴侶吧不被愛的人是第三者 看人家好幸福就想詆毀 吃醋吃好大哦周美青最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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