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洪秀柱搞台獨!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5-07-04 11:46:48
※ 引述《Antler5566 (鹿茸5566)》之銘言:
: 洪秀柱:不能說中華民國的存在,否則成兩國論
: 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50703/20150703131138.html
: "洪秀柱說,「人家根本就矮化你!你一中各表人家不表,人家不跟你表,他認為就是
我?
: 大、我就是老大,所以我們說我們是兄弟關係不是從屬關係,才要正視雙方政府的存在

: 以前叫互不承認,我們現在兩個主權的宣示是重疊的,你中華人民共和國跟我中華民國

: 權宣示重疊,可是我不能說中華民國的存在,因為變成
: 中華民國存在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變成兩國論啊!」"
: 建國黨 傅雲欽 「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嗎?
: http://taiwangok.blogspot.tw/2007/08/23-rocexists.html
: "因此,台灣海峽兩岸只是一個中國的兩個政府「分區而治」而已。以包含長江、黃河
的?
: 中國為領土範圍的「中華民國」,自1949年以後仍然存在(但台北政府未能實際統治「

: 陸地區」領土)。而以台灣為領土範圍的「中華民國」則不存在。
: 所謂「不存在」,是「不曾存在過」,不是「已經不存在」。"
: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1:47:00
http://goo.gl/Qg0X7Shttp://goo.gl/M73VvJhttp://goo.gl/fc59aW照你的說法,這些國民黨高層實在是太好笑了。國民黨高層的想法真是與眾不同啊。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7-04 11:49:00
廢文王你好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1:52:00
http://goo.gl/eOvVwZ 聯合看不看?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1:55:00
我備份你的英勇事蹟可多著^.< 塵爆神罰哥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7-04 11:55:00
短短兩個月能發一百多篇廢文真不簡單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1:55:00
沒關係?蔡英文親中,你信?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1:57:00
我還等你去告人哩XD 誰都知道這備份來看笑話 做簽名檔何必讓自己成為法院認證的XX 我等著看你啊XD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7-04 11:57:00
你怎麼知道 莫非你是蔡英文?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1:58:00
難怪我覺得國民黨每到選舉才敢開始提中華民國,原來是暫時性的。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1:58:00
你要不要快去告阿? 我等你的法院認證做簽名檔欸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7-04 12:00:00
不要等著看啦...有沒有現在能拿出來的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2:00:00
我不會看而已 我會做簽名檔 快喔~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7-04 12:01:00
真是浪費資源...這也要告 連自己時間都浪費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7-04 12:02:00
所以還沒寫?樣皮筋是要射惹沒有 我要上班了耶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2:04:00
你不要拿張A4 寫幾個字就算了耶 這樣連簽名檔都沒價值你要去告 告輸 得到法院認證 才有用阿!好啦好啦 說的都比做得容易 法院都有認證政治核廢料了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2:06:00
告得贏比較奇怪吧XD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7-04 12:07:00
看不到了 T.T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2:07:00
這種告的都是拚和解,沒人在拚贏的。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7-04 12:07:00
最好是丟過去就不用管了 ...= =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7-04 12:08:00
所以本來嗆要告 現在變成討論案例了 哈哈 縮太快了吧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4 12:09:00
╮(╯▽╰)╭ 沒戲看了。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7-04 12:10:00
你甚麼時候有這個會是簡易判決的想法的 = =那要看有沒有達到簡易判決條件 不是你PO這篇就算 = =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5-07-04 12:23:00
先不說告不告的成 就算你告人…………也無法改變明年KMT大崩潰的事實啊(攤手)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7-04 12:28:00
原來是訟棍阿,這樣看起來發文也是在賺錢沒錯(笑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7-04 12:39:00
告不贏的啦,只要說自己有水腦殘疾就好
作者: ncncaska (ncnc)   2015-07-04 12:53:00
你上過法庭嗎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7-04 13:05:00
奇怪內 要告就告不用在那邊備不備份 當我第一次碰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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