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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yfev (Everybody lie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大學生問實習為何沒薪水?柯文哲冷回:沒
時間: Fri Jul 10 09:35:49 2015
實習學生權利與義務: (薪資)
A:目前技專校院辦理校外實習課程學生支領實習機構津貼之情形不一,
部分實習機構提供實習學生薪資或生活津貼等經常性給與之工資,
學生與該機構成為雇傭關係,並依勞動基準法規範相關權利義務事宜;
另部分實習機構無提供實習學生工資,或僅提供實習學生獎助學金或相關助學金,
學生與該機構為養成教育之實習關係,未受勞基法規範;
實習學生身分 工資 雇傭關係 保險 勞基法 權利與義務
員(勞)工 有 有 勞健保及職災險 適用 依勞基法
學生 無 無 學校協助投保意外險 不適用 依校外實習合作契約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實習機構會提供工資嗎?
A:不一定,需視實習機構情況而定。
部分實習機構提供實習學生工資者
(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
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則實習學生與實習機構成為雇傭關係,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範;
倘實習機構無法提供實習學生工資,或僅以獎助學金及相關助學金方式提供者,
則學生與實習機構非為雇傭關係,適用學校訂定之實習辦法及實習契約之規範。
實習學生參加校外實習課程,該課程係屬學校正式課程之一,且為列入畢業學分之必修
或選修課程,相關課程規劃應以實務實習為原則。學校於實習機構篩選時,得將實習機
構給薪與否納入考量,並得為實習學生向實習機構爭取工資或相關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