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查了一下
台大醫是從5.6年級當見習
7年級當實習醫師開始才開始有薪水
也就是有2年沒有薪水
我當初在看這個新聞時就想說是不是因為醫生制度是這樣
所以柯P才會依據他自己的經驗順口說這樣的話
放到其他工作當然是要給薪水
因為公司幾乎都是採取邊做邊學的方式
並不會真的完全在做培訓(就算是培訓制度比較好的也都有薪水)
也就是你其實都有加減在做一些工作
所以必須給薪水
個人經驗 台灣除了醫生之外 幾乎很少看到實習的職位
因為一般你進公司就是開始邊學邊做事了(不管你有沒有經驗)
單純看這件事是失言 但去理解一下或許是因為他的經歷才說出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