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其實這次抓記者不只是新聞自由問題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7-26 02:04:35
這裡就要探討市府 北檢 警政署跟警察的關係
地方政府:出錢養警察的冤大頭
指揮權
獎懲權(直轄市)
依慣例能請求警政署換人
警政署:警察的頭頭
統一指揮權
獎懲權(直轄市以外)
人事權(任免 遷調 停職)
檢方:警察真正的頭頭
刑事指揮權
獎懲權(很多人不知道檢方可以直接懲處警察)
依法能請求警政署撤職
而且檢方還有萬能的偵查不公開
就算過程違反SOP,很抱歉,市長連調查的權力都沒有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5-07-26 02:27:00
總統都不能干預司法了還市長
作者: coober   2015-07-26 02:39:00
樓上~ 你這樣等於露餡了喔看來真的不單純耶
作者: superap3450 (JUICY FRUIT)   2015-07-26 02:41:00
我看林益世過那麼爽很難讓我相信總統沒干預司法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07-26 06:47:00
是要有一個凌駕刑事訴訟法的SOP嗎?別搞笑了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7-26 10:12:00
這裡的SOP包含是否合理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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