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所以地方首長到底叫的動還是叫不動警察?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3:35:52
柯P之前好幾次說要拔警官,立刻從中央到警校,從名嘴到鄉民一大堆都跳出來
說柯P不懂警政,蔑視警政一元化系統,BALABALA....事後的確好像是如此,柯P
也沒真的能拔掉誰。信義分局長那個是自己退休的。
可是奇怪了,我記得現在台北市警察局長是邱豐光,他當年被胡志強拔掉的時候
也是大聲喊冤說不公平,結果堂堂警政署長王卓鈞不但立刻附和胡志強,還一起
開記者會在旁邊點頭幫腔如搗蒜,我一邊看電視都一邊以為他是胡志強小弟咧。
所以,言歸正傳,地方縣市首長到底算不算當地警察的長官?到底叫的動叫不動?
有沒有人事權?之前警政署都說尊重,但事實上顏色不同立刻就看出差別待遇...
作者: jvc50 (jvc)   2015-07-26 03:39:00
看顏色,沒顏色誰鳥你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3:46:00
的確地方首長沒有警察的人事權但基於 地方警察的薪水是地方城市撥款 的理由警政署在任命地方警察職位時 會"尊重"地方首長的意見只是柯p對警察違法犯紀居然只表示"這次算了 下次追究"令人心寒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3:48:00
這不是太奇怪了嗎 我付某人薪水 居然沒辦法調動他職務
作者: sam105251 (神龜)   2015-07-26 03:49:00
更奇怪就是 中央打手犯錯 要地方坐懲處?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3:50:00
真的越來越覺得中華民國的確是不正常國家 一堆怪異體制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3:51:00
警政體制就是如此 地方首長只能從旁"建議"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3:51:00
不合理甚至過時的盲腸法制 完全很奇怪很扯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3:56:00
如果警察可以不鳥縣市首長 之前張通榮怒斥所長和女警叫他們放人 為什麼所長和女警要乖乖聽命?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7-26 03:57:00
KMT的威權陰影在台灣還沒有散去,很多制度面的東西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3:57:00
因為張有黨證 是執政黨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7-26 03:58:00
警察當然要鳥縣市首長打他們考績 升官加給都在縣市首長手上
作者: sam105251 (神龜)   2015-07-26 03:58:00
應該是因為對公務員(女警)還是有調動權吧可能也有考績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3:59:00
地方首長無法插手地方警察的人事 但基於"尊重"警政署通常會儘量滿足地方首長的"意"簡而言之 你地方首長跟警政署關係好 你自然能"靠關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7-26 04:00:00
通常 首長要調人走 通會ok 要調人來就得看當事人要不要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4:01:00
動地方警察的職位 但關係不好 你哪根毛也不能碰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4:01:00
只靠"尊重"那基本上其實就是有很濃厚的人治色彩而無法制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4:02:00
所以我要澄清: 地方首長沒有對地方警察(女警)的調動權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02:00
會ok也要警政署理你 當"警政署"不理你時 是能懲處什麼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4:02:00
要是縣市長跟警政署關係不好 警政署"不尊重"的話怎麼辦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03:00
就柯p前2次分局長打臉事件啊xd警政署不甩柯p 也只能鼻子摸摸當沒事了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7-26 04:03:00
例如很單純的就因為顏色不同 故意給你穿小鞋 公報私仇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04:00
以學運那次揮棍打人的警察來說就好了 臉和體型都拍到了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4:05:00
老實講 警政署不甩地方首長時 那位地方首長是沒轍的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05:00
我警政署就是不處理 不把人找出來 誰有他辦法?
作者: sam105251 (神龜)   2015-07-26 04:06:00
嗯嗯 感謝a大指教 是我沒搞清楚@@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06:00
更不用講議會還是藍的多數 連想用預算逼迫都沒辦法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7-26 04:08:00
叫的動啦 至少態度也要出來 之前不是很嗆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6 04:08:00
地方警察會比較怕地方議會的議員 因為薪水跟津貼是他們編的 如果地方議員夠力 能推過刪津貼預算,技術擋薪水地方警察倒是會怕到 這也是秦慧珠能把台北市高層警員叫到他議員辦公室隨他亂罵的原因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7-26 04:12:00
柯p是無黨藉的...這種會吸到炮火的事情dpp也不可能幫多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7-26 04:36:00
每天送你一個小過我看想不想待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7-26 04:47:00
地方首長可以調動警察職務才是可怕,當每個地方首長會照民眾權益好的方向去使用這個權力?過去能講的動的通常都是地方首長跟中央單位有掛勾的人,例如胡,我可不認為這是好事
作者: Trierry77 (行者)   2015-07-26 06:21:00
應該要警察權限完全授予地方首長,不然責任不清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5-07-26 06:49:00
說真的 警察權若通通撥給地方那更可怕到時你就會看到地方議員如何要脅警察了警政權最好通通由中央掌控 別再職責不明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7-26 07:25:00
地方議員都可以叫進去罵了, 邱豐光,我告訴 這涼子我節大了 我告訴你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5-07-26 07:33:00
地方首長不宜直接掌握警察權,警察可是有佩槍的喔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5-07-26 07:58:00
318時的警察調動不就很明顯了嗎。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07-26 13:08:00
快變黨治 法條訂好玩的 連憲法也不用管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7-26 14:55:00
所以行政院誰下令清場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26 15:11:00
1樓正解,馬郝自家人,但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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