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其實也感謝蔡英文總統的定調發言
: 起碼百果山沒暴動也可以比較中性的討論
: 釣魚台本來就是比較曖昧不明
: 琉球王國以前釣魚台也不屬於任何一國
: 琉球王國滅亡後釣魚台及領海就歸屬日本帝國
: 日本時代的法院判決是判釣魚台為台灣的
: 二戰後(沖繩)歸美軍託管成立琉球民政府
: 1971美軍將琉球治權讓給日本。
: 這就讓釣魚台有爭論了
: 1.美軍對釣魚台是否連同琉球列嶼一併歸給日本?
是
http://i.imgur.com/etekf.jpg
: 2.中華民國政府是否承認日本有合法的琉球治權?(琉球主權未定)
是 而且承認琉球主權屬日
阿扁在2006年
將「中琉文經協會駐琉球辦事處」
更名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駐琉球辦事處」
歸「駐日代表處」主管
: 連同釣魚台是否也是該屬於日本?
依照以上脈絡,答案應為「是」
: 所以當時就有了保釣運動!
: 一連串看下來
: 邏輯應該是
: 釣魚台是否屬於琉球?
: 而琉球又屬於誰?
: 如果因為美軍移交琉球治權時沒交代釣魚台部分。
: 導致這裡有爭議。
: 其實應該由美國這個始作俑者出面才對。
: 另外
: 釣魚台附近海域是台灣漁民的傳統魚場。
: 釣魚台上從以前就有台灣漁民避風的設施。但現在都不在了。
順便回應一些人(semicoma等)
主張「應主張釣魚台屬台灣才能爭取漁民權益」:
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 若某經濟海域是某地區的傳統漁場,
就應開放某地區的漁民作業,除非是12海浬的領海。
實際上過去無法與日本談判成功, 正是因為你不承認釣魚台屬日本,
既然你不承認, 日本也沒有正面回應你的必要;
相反的, 這次馬囧跟日本簽的協定其實反而算是間接承認了日本的主權,
因為正是限定在12海浬外、符合海洋公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