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行人發問
標題那樣可以凹 但是最後說必須亡 要除掉她
這樣還不算煽動嗎?
為什麼普通人都很容易觸法啊!
他罵他是畜生這沒問題,有多難聽就罵多難聽沒差。
但那篇屬於煽動犯罪了吧,尤其他的讀者都跟他同樣屬性。
如何,法律系同學,怎麼看?
你們知道吧,有一批深藍都看他的文,這位有影響力。
又不是奇摩網友隨便開罵,誰理他們罵什麼。
作者:
chanh (Yankees simply the best)
2015-08-02 18:57:00車輪黨罵人可以 別人罵他就不可以 這不就他們的雙重標準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5-08-02 18:58:00同意1樓八大也同樣同意3樓八大
作者: windthun (夏の祭り) 2015-08-02 19:01:00
好棒棒的雙重標準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5-08-02 19:02:00要告快告啊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8-02 19:05:00你可以轉給蔡英文讓他告啊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8-02 19:07:00連戰:我是講口誅筆伐XDD蔡英文現在領先那麼多,根本不用理會泥巴戰這種東西就留給下面的人處理就好了XDD
作者: Trierry77 (行者) 2015-08-02 19:13:00
告了怕銀老縮了,以後不出來幫忙助選
KMT又要出來哭限制言論自由吧 DPP不太會理小丑kmt支持者很多暴力分子...嗆放炸彈殺人的 這板很多自從1129眾蛆從這板退出 社會多了多少砍人社會事件..
作者:
tsgd 2015-08-02 20:13:00其實這要認真告是沒問題的 這種偏激言論必須要有制止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8-02 22:05:00這種罪應該只有罰錢吧 不要看不起銀老好嗎?銀老的正氣都到可以捨身取義的地步了,罰錢根本求仁得仁。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8-02 22:22:00一、那不是教唆,那叫做煽惑他人犯罪。二、可以告,有類似的判例,不過還是看個別法官的法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