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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MOOFDMA (實習小雜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柯P開第一槍了!! 北市各高中可以重新選書
時間: Wed Aug 5 13:30:42 2015
剛收到市府傳來的新聞稿 稿都發了 算是公開資訊 應該沒關係吧?
重點1: 台北市採舊課綱
2: 台北市的高中可以重新選書 有損失教育局補償
感恩柯P讚嘆柯P 編輯室一片歡呼
主題:
北市各高中得重新辦理教科書評選 如變更原決議 教育局將協助負擔屨約補償費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湯志民局長表示,為因應近來反課綱運動學生教師及各界意見,並參據
昨(4)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以及教育部新的政策指示,教育局業於昨日以北市教
中字第10437827300號函知臺北市各高中得重新辦理教科書評選;倘已完成教科書採購招
標程序,若因重新評選教科書造成採購履約之補償問題,教育局將協助負擔必要之費用。
湯志民局長重申,有關104學年度臺北市高中教科書選用,依104年4月22日市長室會議討
論,作成以下四點決議辦理。
一、 高中課綱微調依法係屬教育部權責,臺北市政府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解決法律爭
議問題,在教育部解決課綱微調法律爭議之前,臺北市政府決定採用原版課綱。
二、 採用教科書的權利乃屬各級學校權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行文給各級學校採
用原版課綱的教科書,但學校如選擇新版課綱的教科書,教育局會予以尊重。
三、 採用新版課綱教科書之學校應附新版之差異表,以便利教學之參考。
四、 對於新版與原版課綱有爭議部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呼籲教育部及大考中心,
基於學生權益之考量,不列入未來學測與指考之命題。
教育局說明,依104年4月22日市長室會議決議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9條規定,採用教
科書的權利乃屬各級學校權責,業以4月28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4426101號函,請本市各級
學校採用原版課綱教科書,但學校如選擇新版課綱的教科書,本府教育局會予以尊重。
教育局另基於學生權益考量,前於4月28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4426100號函呼籲教育部及大
考中心,對於新版與原版課綱有爭議部分,不列入未來學測與指考命題範圍,並已獲教育
部6月17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40068314號函回覆已函請財團法人入學考試中心於三年
後學測與指考時,避免有爭議的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