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 新北議員張晉婷 判當選無效
2015-08-27
〔記者王定傳、郭顏慧/新北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時,新北市議員張晉婷競選重要幹部
呂文燦等四人,涉嫌以免費餐會方式賄選,張晉婷當選後,新北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新北地院合議庭昨認定,呂文燦等人以免費餐宴招待選民,張晉婷知情並容許,判張晉
婷當選無效。張晉婷昨對判決喊冤,表示將提上訴。
張晉婷喊冤 將提上訴
檢調指出,張晉婷家族在觀音山興建納骨塔,為鞏固家族殯葬事業,爭取民進黨提名參選
新北市第二選區市議員,但黨內初選失利,張脫黨改以台聯黨籍參選並順利當選,但議長
投票時被指控跑票,遭台聯開除黨籍,目前是無黨籍議員。
檢調鎖定張晉婷涉賄,去年底發動搜索,將她的新莊競選總部執行長呂文燦、林口競選總
部主任林俊良、五股競選總部主任吳建民三人收押,今年更起訴呂文燦等四人,張晉婷仍
以兩萬六千六百二十五票當選。
檢方指控,張晉婷為求連任,指示呂男等人涉嫌從去年九至十一月,以座談等名義,於新
莊、林口舉辦十次免費餐會拉攏選民,每次一至十一桌,餐價從五千至五萬元不等,更有
一次席開三十八桌,總計花費四十一萬餘元,張再於餐會現身拜票。
張晉婷主張,她在投票前的民調均處於當選名單內,沒有必要賄選,且十次餐會加總也僅
八十桌,有投票權的選民僅二十八人。她並強調,未同意或授權,更不知幹部以餐會方式
賄選,也未同意給款。
法官認為張同意幹部賄選
合議庭認為,控管競選總部經費的吳建民,於十月五日左右將餐費款項交給先墊款的呂文
燦,張晉婷應已知悉呂等人以此方式行賄,卻沒阻止甚至繼續參與,認定她至少同意、容
許六次賄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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