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梁文傑FB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8-28 00:54:47
※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今天不找某人代言=歧視=社會不平等,帽子也扣太大了吧
這完全就是偷換概念了
現在不是不找某人代言, 而是找了人家代言(註),
又要以他的職業而廢止, 這是赤裸裸的職業歧視
: 那我可以說為什麼市面上代言的九成九都是藝人,都沒有攻城師,這是騎士攻城師嗎
瞎扯一通
(*本段用語修正*)要賣商品需要的是「美形」,
如果有工程師夠美, 說不定就會有人找他啊?
相反的, 會有人找了一個正妹上相, 然後發現他是工程師後撤掉嘛?
至於代言, 我想可能沒有到9成9都是藝人。
: 所謂歧視是指找你身上一個跟主題無關的特徵來打你槍
: 波多野的形象能說跟代言無關嗎
(註)其實不是代言
只是一個系列而已
: 成家是基本人權,參政是基本人權
: 我是不知道哪裡的進步思想告訴你代言悠遊卡是基本人權啦
不要學KMTer那套跳針詭辯
台灣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這套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8-28 00:59:00
KMT那套是詞窮就說人家詭辯,然後硬幹吧你告訴我一個代言case到底跟基本人權有何關係還有,不是以職業而廢止,而是形象考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8-28 01:04:00
想想AV為什18禁吧 zzz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08-28 01:06:00
代言需要的是名聲或議題、這邊噓你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8-28 01:09:00
代言不是只有代言外在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08-28 01:10:00
你已經自我意識過剩了、我說代言的地方噓你、你誤解了、我有說其他的?而且我會買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8-28 01:12:00
我承認你這樣回應後我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08-28 01:12:00
你說代言是要美形才是瞎扯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8-28 01:13:00
禁蔣公殺人魔 禁孫文蘿莉控 禁李連杰暴力支那 禁史特龍機槍無雙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8-28 08:42:00
你知道有一張是AV宣傳照的封面嗎 還漂亮的照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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