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我先說個前提,我們不可以用顏清標、顏寛恒之類的人可以當立委
: 的邏輯來用在「能帶領台灣進行改革的人」身上。
你說進行改革?
進行改革看的是良心還是學經歷?
就像多少人說要立委改選罷法跟公投法,立委改了嗎?
不改的原因是專業不足,還是良心不足?
學經歷「你認為」不足,那是在四年後洪姐做得不好的時候,
拿來給你落井下石用的:
「我早說過他學經歷沒有嘛,你看都做不出成績來。」
而不是給你事前講的,因為你怎麼知道他做得好不好?
靠你自己觀落陰對吧?
你學經歷很高嗎?你觀落陰準嗎?
為什麼我要相信你的觀落陰準不準?
當你扣上選民都是看立場,不看學經歷這頂帽子的時候,
就代表你根本沒有要討論的意思了。
講句難聽點的,楊瓊櫻就算真的來比學經歷,
他有贏洪姐多少?
選民是綜合評比完,
認為洪姐的學經歷、態度、道德甚至是評量為了拉下楊,所逕自做的棄保。
最後可以接受洪姐,才投他。
被你講得好像選民決定投他,才全盤接受他的學經歷?
倒因為果嘛。
多少惡法修正案,躺在立院多少年,
現在你來跟我說,沒有學經歷不准進立院,會不會有點太跳啦。
重點根本不是你說的「我講的跟你講的沒有衝突」,
而是你講的「根本不是重點啊」。
對不起我講話就是這麼直,但是我還是要說,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你喜歡或不喜歡去支持洪姐,
想要去投楊瓊瓔還是其他你覺得學經歷漂亮的第三人,就去投。
但是少拿你那種沒有經過驗證,一看就覺得莫名其妙的論點來說服人啊,
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