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還是回文了...
1. adm123大概對選賢與能有點誤解啊。
(a) 選賢與能出自禮運大同篇
當時的背景來說,上位者才有資格來選賢與能。
(b) 「選賢與能」本身是一種賢能。
一堆人根本沒這個能力,更別提每個人對賢能的看法又不同。
(c) 如果有人有「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的能力
按照菁英主義的角度,就應該推上去選了,在下面投票幹嘛。
結論是,選賢與能表示的是「菁英要擁有選賢與能的能力」
而不是「大家以選賢與能的方式選菁英」,例如選立委。
p.s. 儒家是很菁英主義的思想。
這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在民主制度裡會適應不良。
2. adm123對民主的期望太高了。
民主只是個簡單的概念和機制,要運作良好還要靠人民素質與完善法規。
其他人都說過了我就不詳述了。
3. 立委的專業不足,可以找團隊彌補。
由於沒有人有全方位專業,立委也總要有個團隊。
既然一定會有團隊,為什麼立委非要很專業不可?
只要有找到好團隊的能力,懂得尊重與運用團隊力量就好了吧。
只要願意替大眾發聲,造就人民福祉,立委是誰都無所謂吧?
立委有學經歷的用處是什麼? 比學經歷他會被自己的團隊完爆的。
如果真的對學經歷很在意的話,去翻翻他的團隊資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