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去年的台北市議員 (以大安文山為例)
22個候選人選 13 個
總有效投票數 308,173
當選人最後一名 陳彥伯 15,302票
當選人倒數第2名 徐弘庭 15,651票
該選區選舉人數 456,545
目前要 22萬票才可以罷免 徐弘庭
因為市議員跟立委單一選區只能選一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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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 22個候選人選 13 個,這種狀況下 罷免門檻應該如何修?
因為他不是單一選區選一個人,因此22萬票的門檻很奇怪
大家覺得要如何改?
PS:大家讓DPP立院過半,修改罷免法,讓第一位被罷免的人出現
這將是民主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