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撇開小喬跟邱的爭戰, 這玩意真的有非常大的問題。
如果我沒弄錯, 這就是一次「協商」修法:
http://tinyurl.com/ksqm5bq (修食管法)
如果懶的看這麼多無關的, 可以看這篇
http://disp.cc/b/163-85J0
剛好我去年處理過, 所以有記憶
本來要修危險犯的的罰則, 也就是不用確定吃下去造成了傷害,
只要加進去的東西是有害的就不行, 這是藍綠共識喔!
最後沒過, 過的是行政院版。
但是上面的紀錄中你找不到表決的,
因為這就是用喬的, 黨團協商完成後, 各黨代表簽字即算通過,
你根本搞不懂細節。
我說實在話, 這玩意廢掉後對小黨是不利, 因為什麼東西都表決,
少數黨很難舉手贏, 所以DPP也的確運用各種喬, 有凹到一些東西。
但是不廢掉對人民更不利,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這法怎麼過的,
你連該找誰算帳都不知道!!
時代力量堅決反對這種東西, 不是沒有道理。
這玩意DPP的確應該表態, 要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