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54817
2.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農業專家感念柯建銘擋下孟山都
2015-09-24 13:53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替台灣擋下
孟山都?台大農藝系名譽教授郭華仁今早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年經
濟部有意修正「專利法」,廢除植物不得授予發明專利的條文,在
他向柯建銘力陳後果後,由柯一人力擋下來;否則在取消「育種家
免責」、「農民免責」後,搞不好孟山都都來申請農作物品種專利
了。
「專利法」規定,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排
除在發明專利之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於2009年間提出修法,擬
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申請,草案並獲2010年6月2日的經濟委員會
審查通過。郭華仁隨於6月18日投書本報,力陳此變革可能阻礙我
國農作物新品種的研發。相關修法最後就不了了,現行「專利法」
仍排除動、植物的發明專利。
郭華仁今早在臉書發文感嘆,他永遠記得老柯,若不是他,現在的
「專利法」已能保護農作物品種,搞不好孟山都都來申請了。
他解釋,動、植物品種的研發,在我國不能申請專利;新品種研發
的智慧財產權由「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範,給予新品種20到25年
的專賣權;但顧及農業不同於工業,所以針對糧食相關的重要作物
設有農民能留種自用的規定,也允許別人拿得到權利保護的品種去
創新其他品種;就是所謂的「育種家免責」、「農民免責」。
他指出,因美國「專利法」無此規定,美國在貿易談判時,都希望
各國能開放專利保護動、植物。
他回憶,智財局當年準備修法,擬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申請;他
們憂心這將扼殺我國種苗公司研發新品種,因此協同種苗、蘭花業
界、學界加以反對。當時在智財局的遊說下,朝野立委大多都簽字
同意了,他們只好找上老柯,當面說明修法後對台灣農業的危害,
老柯因此一人擋下這一條,讓台灣農業界免於此劫。這個過程,應
該寫入台灣的農業史。
4.附註︰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404381
育種家免責 ◎郭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