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中正就是軍頭.他叫你當3年兵就當3年兵 (KMT有臉說日本人徵招台灣人嗎?)
「陸一特」就是 民國56年到民國75年 , 蔣中正 當時以行政命令 抽籤
共有50萬人抽到「陸一特」,這些人要當3年兵,其他人當2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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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陸一特」於法有據不予補償,那麼源於1958年的「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優惠儲蓄
存款辦法」,後來延伸至公務員、教師的「退休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管它十
八趴還是現在十四趴!)根據了哪一條法律?根本是踰越母法的授權!再者,源於1971年
的「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所謂的「黨職年資併入公職」又是根據哪一條法?居然是一
紙暗渡陳倉的行政命令而已!如果「陸一特」合法但不補償,那麼這些不合法的還不趕緊
追究嗎?
http://blog.yam.com/itching/article/49422108
PS:那些法都是假的,簡單講,蔣中正要人當3年兵
下面那些法就跟著改,合不合法根本不是重點了
蔣中正要3年兵,哪個法不配合改?
根本就是蔣中正自己的意志,有人監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