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藍蛆最應該支持洪慈庸廢死才對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6:11:47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銘言:
: 藍蛆不是最愛依法行政嗎
: 你們最愛的馬總統在2009年的時候
: 為了「保障」人權 還特定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
: 還將兩公約國內法化 位階僅低於憲法高於其他法律
: 裡面第6條特別提到國家最終有廢死的義務
你看了第六條
怎麼沒看6-2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
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
執行。
所以簽了約不等於就要立刻廢死好嗎...
看了第六條卻忽略6-2
故意忽視的齁顆顆
而且拿洪姐廢死說嘴
怎麼不說段宜康尤美女也廢死(挖鼻孔)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5-10-27 16:25:00
哦 羅瑩雪隔多久才執行死刑?為了什麼執行死刑?羅對死刑表態了甚麼?馬對羅的影響?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6:38:00
實際上就是阿扁跟馬囧任內同樣都執行死刑32人現在吱吱很有想像力 把廢死 馬囧 洪姐牽在一起...要掛勾洪姐=藍=廢死? 根本八干打不著也在牽 笑死人洪姐要打的人是楊瓊瓔耶XD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01:00
不立即廢死沒錯 但是國家你沒看第6條但書嗎...不得據以本公約阻止廢死的發生 我對你的文意解釋感到憂心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5-10-27 17:02:00
7410大和我都不是吱吱哦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03:00
而且我從沒說洪姐是藍的好嗎 我只是要挑出藍蛆的荒謬性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09:00
你還真以為簽了就全盤接受喔..死刑大國美國也有牽拉拿公約來說馬囧老K廢死 真的很好笑人家馬囧死刑人數都這麼多惹 還在廢死...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36:00
我覺得我跟你討論的東西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馬狗簽了公約就是要廢死啊 只是他做不到而已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38:00
都說美國也簽了 所以歐巴馬也做不到囉 頗喝你這樣馬囧洪姐廢死牽一起罵 不覺得錯亂...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44:00
美國有簽但是保留第6條好嗎 = = 你先去讀讀看再說我是支持廢死啊 奇怪 我在稱讚洪姊好嗎 你根本連立場都搞不清楚 我從來沒罵洪姊 我一直的論點都是藍蛆要依法行政 結果連馬狗都不敢反抗還有你簽了條約不就是要接受嗎... 要不然保留啊我跟妳都是支持洪姊 只是你不支持廢死 我支持廢死這樣懂了嗎? 我打那篇只是要點出藍蛆的荒謬性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48:00
是你拿公約來說嘴就整個錯亂了 也有國家沒說要不要保留 但繼續執行死刑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49:00
你真的懂公約跟國際法嗎 你如果不懂一直發言真的沒甚麼好說的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50:00
你才不懂吧 簽了約就乖乖聽話? 太好笑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50:00
為什麼不能拿公約來說嘴 我真的不懂你的邏輯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51:00
你沒看第6項嗎 不可援引本公約阻止廢死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51:00
6-2不看 硬要說馬囧壞壞 真的很好笑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54:00
真正要廢死的是第二任擇議定書...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55:00
所以呢 不代表國家不應該逐步推動廢死啊= =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55:00
第一任擇議定書的重點是人權的侵害與申訴第二任才是廢死....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56:00
我知道好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0-27 17:57:00
加油好嗎這世界有168個國家簽約 所以這世界168個廢死國?說笑話嘛...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7 17:59:00
實際廢死跟真正要廢死是兩件事情立即廢死但簽訂第2任則議定書則是代表要立即廢死而且又不是只有他一說而已你可以去看張文貞教授寫的文章因為公政公約並沒有強制國家立即廢死但是第2任則議定書有兩個公約並沒有畫蛇添足好嗎你簽了公政公約 就代表國家最終目的必須是廢死而且有很多條約都有相同的條款 像社經文第一條跟公政公約第一條完全一模一樣 難道是畫蛇添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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