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認證陳建仁抄襲」邱毅遭律師神打臉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5-11-19 08:21:12
※ 引述《zzLin (zzlin)》之銘言:
: ※ 引述《chataulait (牛奶貓)》之銘言:
: : 只能說你真的應該是沒寫過論文
: : 也不懂得研究論文的作者掛名等等是怎麼弄的
: 起手式,先扁低對方,讓自己感覺較優越
: 好像事非不是看事實而是看身份地位一般
: 這是通常沒有論述能力的人常有的開場白
: : 你真的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 : 1. 原作者是處理有問題,也就是陳建仁說的抄錄問題,不是抄襲
: : 如果是抄襲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有審稿委員說你改一改我們再讓你登
: : 而是會直接把他列為拒絕往來戶
: 用字的部份不是你說了算,委員會用的字是抄襲
: 請你提出證據好嗎
: 不要一付自己說的像真的一樣
: 委員會用的說法就是英文抄襲
: 有跟你說什麼抄錄嗎?
: 不要自創好嗎?
: 有抄襲但是情節較輕人家才讓他刊的
: 如果是成果抄是一定會打搶
: 所以對方要求調查是因為抄襲的原因
: 而且委員會調查完後也給了認定英文抄襲的論述
: 請不要自己發名還自我引申
: 看懂原來的判決文很難嗎?
: : 2. 有問題的是原作者,頂多通訊作者有點責任
: : 那一堆共同作者只是在研究進行中給過一點意見的人
: : 我再說一次,你搞不清楚狀況
: : 真的抄襲的話就不可能讓他改一改然後還接受他的文章
: : 真的抄襲就不可能讓他改一改之後還登他的文章
: 是真的英文抄襲,請看委員會的議決及為何要處罰
: 因為確實是英文抄襲,不要再跳針了
: 給刊登是因為把抄襲的部份修改掉了
: 沒有抄襲才給刊的好嗎?
: : 其實沒寫過論文不了解不是你的錯
: : 但是板友告訴你事實是怎樣你還死都不接受
: 又在因人廢言,又在自抬身價扁低別人
: 只因為身份地位,事實就可以改變嗎?
: 這就是公義
: 看懂這件事情需要很專業的知識嗎?
: : 那就別怪大家一直說你不懂了
: : 你確定你有完全看懂?
: 請問你那裡看不懂了?
: 不知認定英文抄襲,同時罰五年不能升等
: 請問沒犯錯幹麻要罰
: 請問你有看懂嗎?
: : 真的有抄襲根本就不會讓你改一改還繼續登
: 因為把抄襲的改掉了,就給他登啊
: 你說不會嗎?這不就是一個例字了
: 改了英文抄襲的部份,國際期刊就給登了啊
: 所以你要說的是什麼?
: : 為什麼要戰你?很簡單,因為就是知道狀況的人跟你講了你死都不聽
: 為什麼要回你,就是你爭眼還是看不到事實
: 還要讓我回你來打你的臉
現在質疑的人
不外乎幾種情形
A 認定陳建仁本人抄襲
B 不知道是哪個陳抄襲
C 陳建仁的論文被別人抄襲 有道德瑕疵
D 不論是哪個 不管啦都是抄襲 都有道德瑕疵
搞清楚點吧
這邊的問題是說
陳醫生(原作者)引言被出版社認定抄襲陳建仁的論文
因為英文語法上的關係
才會被認定抄襲
請先認清楚
是誰抄誰
問題出在哪邊
好嗎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19 08:23:00
建仁的問題就是喜歡亂掛名..以為頭銜多就是屌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5-11-19 08:48:00
有貢獻就要放 這是基本學術倫理 懂?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1-19 09:08:00
有貢獻就要放 出包了都說 是第一作者不注意 跟自己無關有貢獻要放 放在誌謝不就好了 既然放作者就是共同承擔阿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09:31:00
KMTer真的智障 連論文基本都不懂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5-11-19 12:06:00
像是喜歡放拙劣合成照的 或是很懂紅酒的都是如此
作者: goldencoast ( 甦醒中的魔性)   2015-11-19 14:20:00
唉,跟一堆沒讀書的腦殘蛆是有什麼好爭的,他們就算明知道是屎,國民黨都丟出來了還是得搶著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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