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認證陳建仁抄襲」邱毅遭律師神打臉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1-19 09:07:52
正確的講法應該說
"陳建仁在學術期刊Cancer所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涉嫌抄襲"
而一般大眾的邏輯就是 既然你是共同作者 這篇論文有涉及抄襲
那當然共同作者要負責阿
但是 其實最大的問題 還是學術界陋習的問題
吱吱要扯 陳建仁只是掛名的作者而已 真正的作者是第一作者 陳冠宇醫師
跟 他的指導教授 楊泮池教授
阿 既然其實你對這篇論文貢獻不多也不是你指導的論文 你讓人家掛 共同作者 幹麻
而且 最丟臉的是 當初 陳建仁很假惺惺的用高道德標準 批評 中興大學張邦彥教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8
2006年12月,中興大學某教授刊於世界頂尖期刊Cell的論文遭人檢舉其繪圖造假。事後,
該教授辯稱繪圖是由其學生經手,一時疏忽,並未保留圖檔。當時,國科會生物處長對記
者表示:若學生做假而教授不知情,則教授不會受到處分。
但此說法隨後遭當時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更正:不論圖檔由誰製作,「科學家都須為自己發
表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所以中興大學的教授不能以不知情而卸責。他更希望國內學者以
此案作為警惕,「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非常注意」。當時,學界人士大都肯定陳
的嚴格學術標準與責任理念。
結果他是怎麼樣面對他掛名的論文
。最令人驚訝的是國科會主委陳建仁也列名共同作者,而且他明白向記者表示「事前並沒
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如果他「有機會的話,會更謹慎處理。」
一個專注於學術研究的學者,對自己掛名學術論文竟然是事前沒真正看過就讓對方掛名
這點才是真正值得批評 而且陳建仁應該要再向社會大眾道歉的地方才是
而且應該提出以後要怎麼讓這種根本就事前沒看論文就讓人家掛共同作者的學術陋習消失
其實現在掰什麼 抄錄不當 與 抄襲 不同 blabla之類的
講難聽點 如果你事前有認真重視 你掛名的這篇論文 你沒找到抄錄不當
被別人認為有抄襲之嫌 你不好好道歉就算了 還想要凹自己沒錯 就太不要臉了
蔡正元 邱毅 打過這個議題打過頭也確實是事實
但不代表陳建仁面對這學術陋習 就不需要 依他自己之前的高道德標準 提出解決方法
你既然要作為一個副總統候選人 又是 學術界知名的領導者
面對這種共同掛名作者 卻不認真審查 跟 真正作者一起負責的歪風 你要怎麼處理?
作者: shadeel (123)   2015-11-19 09:10:00
蛆蛆崩潰 崩潰 2016要撐住啊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19 09:11:00
因為有學術界的歪風才能造就陳建仁之流出頭..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5-11-19 09:11:00
所以你也知道 學術界有這個問題阿....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15-11-19 09:11:00
抄襲論文有發明22k 告小勞工重要嗎?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11:00
紅酒神童沒發現自己自打臉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19 09:12:00
所以他當時就請辭了不是?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12:00
一個是"某教授刊於Cell期刊" 是自己掛第一作者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15-11-19 09:12:00
國民黨現在推出的副總統後選人當初推動了22k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19 09:12:00
請辭被蘇光頭慰留了...果然跟DPP臭氣相投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13:00
你知道一篇SCI SSCI 掛個7.8個作者根本很常見嗎
作者: windhsu (畫形取意)   2015-11-19 09:14:00
開始了哦,發現不能抹黑所以說別人也有錯
作者: tedbwv ((討戰))   2015-11-19 09:14:00
學生抄襲 最多指導教授要負責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14:00
有些只是提供你sample而已 你照學術倫理就是得掛名這跟他有沒有看過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19 09:14:00
當初請他來當副院長可是KMT喔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15:00
你要搞反智,可以,但別再自以為看法特立獨行了。就只是你該去做腦部斷層掃描,如此而已。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19 09:15:00
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有時候會打到自己的
作者: tedbwv ((討戰))   2015-11-19 09:15:00
共同作者有時口頭幫忙一部分就可以掛了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19 09:16:00
陳建仁就是個靠勢的人呀...去哪個黨都一樣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1-19 09:17:00
寫這一堆到底想帶啥風向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11-19 09:17:00
跟這個帳號認真啥鬼幹嘛?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1-19 09:18:00
KMT講靠勢?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11-19 09:18:00
說越多越讓人家知道你的程度在哪 何必上來丟這種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19 09:19:00
靠勢? 所以是要說他的副院長職位是去乞求來的嗎?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1:00
掛名是可以讓自己積點比較快的方式,不是每個領域都流行掛個7,8個名字在上面的. 被掛名的作者有責任在發表期刊前先看過,不然出包你也是要跟著背.(不過抄幾句話這種事,應該是看不出來啦.) 通常文章會給native speaker修改過,幾乎每一句都會修成和原句不同, 這樣還有出現被捉包的情況還真不容易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1-19 09:24:00
掛名不一定看過論文全文,他可能只參與其中部分研究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4:00
另外,我也不覺得掛名是歪風,一個人單打獨鬥太辛苦了,大家合作比較有產出,也比較有創意出來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5-11-19 09:24:00
掛名未必是陋習~是台灣把掛名變成陋習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5:00
掛名沒看過論文全文那就是你自己的責任了. 名字不是順便給人用的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25:00
我記得這篇陳建仁好像掛第6是嗎?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6:00
當時我的教授都會要求我把論文先給他看過,即使不是指導教授也有這要求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26:00
我只覺得前面有好幾個大咖一起被垃圾抹黑 ㄏ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1-19 09:26:00
第一作者,要為帶的學生做的負責比較合理.回garry5566,除了第一作者外,有參與的都掛名才是現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1-19 09:27:00
蔣偉寧當初也不是掛第一作者 還不是被吱吱嗆下臺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7:00
陳建仁掛那麼後面,很明顯不是重要角色. 還是一句話, 算他衰. 就算他有先審稿也看不出來那裡有抄的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1-19 09:28:00
實.若只負責其中一部分的實驗,他只要看自己那部分就好.
作者: cherudim (無所求者)   2015-11-19 09:28:00
紅酒大師,如果陳建仁沒有自請處分的話,你的論述還稍微有點說服力,可事實是,當下他可是有請辭的,要論道德,他完全對得起自己以前的標準喔,你卻故意把這點消去不講,再批他道德門,也未免太好笑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28:00
蔣偉寧掛第一作者的有5篇被撤稿更正 五篇掛名共同作者的被「撤稿」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1-19 09:29:00
掛第一作者的要為全文負責是常識吧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1-19 09:29:00
看印象中我也有被掛名過,我都不記得我對他有什麼貢獻了. 為什麼連我這路人都可以被掛名?幸好我不在學術圈,不讓作者出包我也衰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29:00
可不是某一句introduction的話改一改就刊出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11-19 09:30:00
這篇文章我剛剛才在某藍藍朋友FB看過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19 09:31:00
你藍藍朋友沒發現被自己轉貼文章打臉嗎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1-19 09:31:00
有道理,所以八仙,新北市市長該負責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09:32:00
KMTer真的智障 連論文基本都不懂還在蔣偉寧 蔣的問題是審查有問題 硬要鬼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19 09:35:00
蔣偉寧是被撤銷 陳醫師的論文是只要修改 誰的問題大你看不出來 還拿蔣來作類比??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09:38:00
打論文案証明2件事 1. 陳建仁沒大問題 2. KMT急了
作者: gingsow ((茶))   2015-11-19 09:41:00
你真的懂什麼是掛名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19 09:47:00
中肯
作者: TohnoMinagi (遠野)   2015-11-19 10:12:00
不用一再證明自己是聽不懂人話的低知識分子,很難看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0:19:00
我好開心啊 剛才又有個朋友說要回鄉投票因為看到KMT猛打論文案 身為知識份子看不下去
作者: pigha (朱哈)   2015-11-19 10:50:00
所以當初不就提辭職了?kmt到底要他給什麼態度?根本就是要逼人家道歉,然後再趁機混淆說:你看他道歉了,所以他真的有抄襲
作者: theonedelete (那個誰被幹掉了?)   2015-11-19 11:24:00
其實這篇講的也沒錯,東掛西掛互相提攜的確是臺灣學術界的小弊病,理論上被掛名的作者也必須負點責任,不過前言抄襲這件事根本很難發現吧?誰會一句句去比對? 陳建仁也有請辭以示負責,雖然被慰留,不過他還是有表現出負責的態度,難不成要土下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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