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阿扁的罪到底是哪部分?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11-22 01:20:5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KAVM5A ]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阿扁龍潭購地案判決書所列犯罪事實
時間: Sun Nov 22 01:20:18 2015
※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判決書維基就有了,以後不要要求別人幫你做功課。
: 「罪」就是你寫的第一點和第二點。
問題就在這邊,
阿扁是被判「不違背職務收賄」,
如果是買了不該買的東西, 只有可能是「違背職務收賄」,
(公務員用國家的錢買了不該買的東西, 還不違背職務嗎)
你說那個不是阿扁的職務,
幹, 我還以為法官發明「實質影響力」是為了這個咧,
因為總統有實質影響力, 所以阿扁是違背職務(上的實質影響力)收賄,
讓國家花錢買了不該買的地,
但判決結果卻是「不違背職務收賄」,
馬的, 要不要去看一下這條的立法精神與原理是什麼,
怎麼會有這種法條引用法?
這不叫入人於罪, 什麼才叫入人於罪。
作者: kaoh810237 (胖達師兄)   2014-11-22 01:20:00
ka'_'oh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5-11-22 01:34:00
扁扁 QQ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2 01:48:00
構成要件成立 還管什立法精神呀zzz
作者: coober   2015-11-22 02:10:00
反正阿扁都關完了 有無罪只是他個人榮辱但為了將來能關馬芙丸~ 實質影響力還是得留著阿扁就當作為台灣背十字架 扛了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2 02:16:00
笑死了 馬才不會收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22 02:29:00
忘了竊聽案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1-22 07:31:00
不管有沒有違背職務 對於藍營來說 阿扁竊國就該關
作者: sangoking (挖洞兼補刀)   2015-11-22 08:05:00
小刀對馬皇也有食指影響力啊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11-22 08:59:00
吱吱好厲害 從八卦板跟維雞百蚵來做判決XDDDDDDD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11-22 09:00:00
einstean變成吱吱了?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5-11-22 15:48:00
想盡辦法幫一個收錢辦事的脫罪 014怎麼沒這個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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