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段宜康新增了 6 張新相片。
: 2 小時前
: 確定不換人嗎?
: 現在還來得及呀!
亂來 段宜康
朱立倫手上還有形象良好可以換的人
比方李紀珠
要發揚火力 應該等敵人攻上灘頭 半渡之際 人都還沒上船就開砲.....
: 不到一個星期,這位「準」副手人選,就說了這麼多次謊。
: 現在她承認的家族3間軍宅,都是已經過戶的。
: 說是一間過給妹妹,妹妹在住。我們先前説過,這間是板橋文化路健華新城某棟(地址恕
: 不揭露)的6樓。
: 一間買媽媽的名字,媽媽在住。這一點請大家先記好。
: 一間買來自己住。
: 買來自己住的,應該也在板橋。2012.10.16登記在其夫黃東焄名下。
: 當天(昨天)就被媒體踢了:
: 王如玄住在丈夫的職務宿舍裡!
: 王如玄反應也很快:
: 馬上承認;然後繼續説這是「合法權利」。
: 2012買軍宅自住,是她自己說的;住「合法權利」宿舍,也是她說的!
: 實情如下:
: 王如玄夫妻從2005.11.16就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宿舍(被拆的華光社區旁邊),剛好滿10年
: 。
: 底下附一張相片,是杭州南路上,民眾指證王如玄常去的髪廊。為的是説明:
: 大家都有眼睛、大家都有嘴巴!
: 這10年,王如玄夫妻住每個月600元的公家宿舍,自己的房子一間間買了又賣。可真是「
: 合理的市場法則」。
: 王如玄說,住宿舍是合法的權利。是嗎?
: 「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第5點:
: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多(單)房間職務宿舍:
: (一)員工本人或配偶自有或自用之房舍位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者。但本人
: 或配偶未曾獲政府輔助購置住宅於上開地區,且經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 2012年以後,法務部是哪位首長核准王如玄夫妻續住職務宿舍?
: http://i.imgur.com/Z2OrvmO.jpg
: http://i.imgur.com/H4GNRd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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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imgur.com/xpzjWFp.jpg
: http://i.imgur.com/TapP8oW.jpg
: http://i.imgur.com/QNTr7vY.jpg
: 杭州南路的髮廊
: https://goo.gl/ZQP9qh
: 不要換! 不要換!
: 這都是綠營的抹黑
: 王副總統一切買賣行為都符合法律規定
: 公道自在人心
: 明年116讓我們用選票制裁惡質的選舉步數 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