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眷村改建宅 王如玄:家人共3戶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2-02 17:40:14
1.新聞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12020269-1.aspx
2.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
3.新聞內容︰
買眷村改建宅 王如玄:家人共3戶
發稿時間:2015/12/02 16:03最新更新:2015/12/02 16:0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就買軍宅案,今天控告
立委段宜康加重誹謗。王如玄指出,從民國97年至今,她與母親及妹妹,3人名下
各1戶眷村改建宅。
王如玄針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她非法炒作眷村改建住宅一事,今天下午3時在律
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段宜康加重誹謗。她同時發表五點聲明如下,對
眷宅一事造成社會紛擾,再次公開致歉。
第一、這段時間以來,針對段宜康指控她非法買賣炒作眷村改建住宅的抹黑言論,
她決定用司法來捍衛個人清白,對段宜康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第二、民國97年她擔任公職至今,包含她與母親、妹妹,3人名下各有1戶眷村改建
宅,至今尚無買賣,一切合法,亦無炒作。
第三、她也多次強調,在尚未擔任公職之前,購買房地產為她當時選擇的合法理財
方式,也都依法申報。
第四、今天段宜康、陳其邁、蔡其昌等3位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使用她與丈夫自
民國84年以來依法申報的公開財產資訊,指控她隱匿購買房產的資訊,不但邏輯不
通,反而恰好證明她的財產申報一切透明,毫無隱瞞。
第五、當年投資房地產仍是民間人士,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後,她了解社會各界對副
總統候選人的高道德要求標準,對於近日因她個人理財方式造成的紛紛擾擾,她再
次對社會大眾道歉。
王如玄強調,自己並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一定是一個守法的人,對於這段期間各
種惡意抹黑,她忍無可忍,只能被迫以法律捍衛自己的清白。至於段宜康指控曾經
買賣過19間眷宅部分,她也澄清這絕非事實,所有資料與證據,將會送交給檢調,
相信司法會還自己一個公道。1041202
4.附註︰一人一戶...這種話你去說給眷村戶聽聽看
http://goo.gl/BBL3us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2 17:41:00
王的老公不就是檢察官 還是司法院政風處長 司法黑暗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2-02 17:41:00
眷村老杯杯:......
作者: tsgd   2015-12-02 17:42:00
名下是名下 經手過的呢? 打迷糊仗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2-02 17:42:00
政風處長要不要迴避?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42:00
1999年就在買軍宅,現在拿民國97年出來坦zzzzz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2 17:43:00
王的老公是檢察官 還是司法院主管 夫妻玩的這麼開心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12-02 17:43:00
我都賣掉了 所以不算炒房(?)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12-02 17:44:00
大家都知道都賣光了 誰管你現在名下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2-02 17:44:00
明年520後,看還能囂張多久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2 17:44:00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既定劇本)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46:00
2005-2008王如玄擔任國軍官兵官兵權益保障會委員就在經手軍宅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2-02 17:47:00
還打迷糊...賣掉就不算炒?只算經手?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47:00
第二任公職期間只有三戶,還在裝死,幹你他媽不如叫林益世出來說被抓去關以後就沒有收賄了
作者: roncarrot   2015-12-02 17:49:00
權力買賣不算持有的概念 大家洗洗睡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50:00
死豬不怕滾水燙,國民黨掰
作者: wcm (雲)   2015-12-02 17:52:00
她說的是實際名下的,有權利但沒真正登記在名下的不算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12-02 17:53:00
她現在就模糊講法呀 只講過戶不談買權利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2 17:54:00
民國97年以前都不算? 從2008開始算 3戶???
作者: wcm (雲)   2015-12-02 17:55:00
還在說高道德標準,妳的標準連頂新都符合妳的標準了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5-12-02 17:56:00
沒有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punk70286 (Kingsman)   2015-12-02 18:00:00
2008之前?????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2 18:02:00
2008之前 都算是阿扁的錯 阿扁下台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12-02 18:03:00
大家問你經手幾戶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12-02 18:03:00
2008以前就算有 也不能補稅啊...2015-8是2007才對...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8:06:00
話說國防部委員算不算公職啊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12-02 18:10:00
炒房客能用人頭就用人頭 持有期間 當然就只有一戶 才能閃避追稅
作者: attlct (attlct)   2015-12-02 18:11:00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守法的人並不代表他有道德。連自己的財產都說不清楚,我們怎麼敢把國家交給這種人。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12-02 18:17:00
玩這麼大 她一定很清楚賺多少 他才不想公布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2-02 18:17:00
律師答非所問..裝弱智?
作者: jfriendtw   2015-12-02 18:27:00
丟臉
作者: coolorphen (楊梅職訓99期電機控制)   2015-12-02 18:32:00
名下3戶,人頭?戶紅單?戶說說看啊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12-02 18:35:00
我只有3戶 經手炒賣不能算 顆顆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5-12-02 22:13:00
......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2-02 22:50:00
家人名下的3戶 現在寄在人頭的還有13戶 經手過的有133戶 如果真的是這樣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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