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眷改工作五年 我說真相
聯合報 曾德祥/九十歲榮民(高雄市)
拜讀十一月卅日「眷改亂相 鈔票黨最知道」一文,對眷改爭議見解,似是而非待斟酌。
筆者退役後任高雄市左營區西自助新村自治會長(無給職),曾參與眷改工作五年。其實老舊眷村改建,旨在搶救當時已屋齡五、六十年以上、竹籬笆泥土牆壁的眷舍,解決居民一遇颱風,輕則漏水,重則傾倒,生命財產可虞之苦;高雄市轄區內同期改建之九個不同地域眷村(海軍六個、陸軍鳳山三個)全部遷入現在的合群社區居住。這是聚集,怎麼會是打散呢?
老舊眷村改建資金,係以眷改條例第四條報經行政院核定之「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運用辦理,不得另行動用其他經費支應。條例第十條,改建基金得運用國有不適用營地得款,循特別預算程序,供眷村改建周轉之用,並於適當時期繳回國庫;另基金歲入歲出之編列運用,均得經審察機關稽核。又何來「沒有政黨,只有鈔票黨」之事?
按條例第廿四條規定,軍宅自交屋登記起五年內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又規定新宅未完成前,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者,經申報同意待新宅工程發包後依決標價格計算之。因此輔購款可能還要很久時間才能領取,如已先找到便宜適合舊屋,則急需用錢;王如玄早期理財,就是買下急需用錢戶的權利,這是互蒙其利。
至於眷村改建案是否有政治人物介入?有的,一位是前立委張顯耀,另一位是黃昭順,兩位都是為了與眷改監督團隊緊密配合,解決問題。如眷改期間適逢金融海嘯,物價飛漲,契約規定「物價上漲超過二%以上部分由國防部貼補;二%以內由廠商吸收」,概算完工後金額約六億五千萬元,全部轉嫁眷戶承擔(每戶約六萬元),筆者曾為此陳情,最後由立委張顯耀提案修法,再由立委黃昭順接續完成修法,物價貼補款由眷改基金會支付。
綜上論述,輔助完成眷村改建的是國民黨的立委,國民黨不是鈔票黨;眷改基金更非經手人可任意操作的。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359420
王如玄說,擔任公職之前,有從事房地產的投資,但絕對依法申報,「我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我一定是守法的人」。我們回頭檢視,宇昌案不但是發生在蔡英文擔任公職之時,還以密件遮掩事實。蔡英文未利益迴避,讓其家族企業介入宇昌案。國家要發展生技產業,自有國家的基金或國企可投入,何勞私人企業插花?公私混雜瓜田李下,自然會啟人疑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