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之前小段說小仙女有19戶
: 小仙女跑去告小段加重毀謗
: 如今承認有12戶
: 這樣告得成嗎?
我告訴你,不只告不成,
連過檢察官那關,要起訴段宜康都非常有困難。
你仔細看王如玄的申告主張,
她主張段宜康對於王如玄以及其先生做出不實指控,
指控她是禿鷹炒房集團,指控她藉由人頭買房,
對她名譽造成傷害,因此提告。
但是你看所有所有這二十天以來,
段宜康所有針對王如玄軍宅事件的發言,
包括談話性節目,新聞採訪,記者會,
所有的訪談內容完全沒有在任何地方指控過王如玄是炒房禿鷹集團,
甚至連暗示都沒有。
王如玄軍宅案越燒越大,
後來媒體才把焦點放在眷改國軍的各種弊案跟海蟑螂集團等弊端現象上,
段宜康本人完全沒有針對這個做出任何類似的指控。
至於人頭問題,
段宜康拿出王如玄與黃東焄的財產申報,
指出其中一戶西藏路的軍宅由王如玄購買,最後產權登記在王如玄母親名下,
而在王如玄財報也看到她是她媽媽的債權人,
之前也有一戶軍宅在健華新城,是她母親王洪娟代的名字簽約,
最後則是用丈夫黃東焄的名字登記,
而王洪娟代本身竟然還不是住在西藏路的軍宅,而是住在中永和,
所以段宜康基於此點,問王如玄是否是以母親作為人頭,
打算在西藏路軍宅閉鎖期結束之後再次轉名到自己或黃東焄的名下。
所以檢察官在偵辦的時候,
很難基於段宜康的查證資料(王如玄自己的財產申報),去認定段宜康無中生有,
加重誹謗罪很重要的一個組成就是是否有所本,
檢驗公職人員(黃東焄)財產以及選舉候選人,
屬於所謂的可受公評之事,
再加上有所依據,以及段宜康從來沒有正面陳述過王如玄有以上不法情事,
而是呼籲王如玄正面回應澄清事實,
而非直接批判她是海蟑螂,炒房禿鷹,或是用母親當人頭炒房等指控,
基本上檢方是很難起訴的。
王如玄發言人有提到,
是段宜康報料19戶,實際戶數沒有這麼多,
所以針對這點去攻這個司法案件,
這也是無稽之談。
王如玄曾經在無數場合提到自己買賣軍宅完全合法,正當獲利,
當中不僅沒有違法也沒有任何道德瑕疵,
既然如此,段宜康就算聲稱王如玄買賣過一千一萬戶軍宅,
都不構成加重毀謗罪的"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要件,
因為她自認所做之事無違法也無道德瑕疵,
即使買賣幾戶都不會毀損自己的名譽。
講白了,王如玄告段宜康只是要以訟逃戰,
壓根沒有想告贏段的意思,
她就是想利用偵查不公開來塘塞,最後不起訴處分也不用上到法庭,
也不需要在法庭內被大眾檢視,記者緊迫盯人看整個案子進度,
就不用幾戶全部攤開來給法庭查到爽大眾看到爽了。
最明顯的就是如果她真的要告死段宜康兼宣告自己的清白,
大可以學馬英九搞自訴,馬上開庭馬上在法院審理,
公然於朗日昭昭之下事無不可對人言,
你還須要找檢察官當徵信社一樣查你自己本來就一清二楚的自己的房產問題嗎??
只是沒想到民眾反彈這麼大,
連國民黨內部都反彈成這樣,
只好在今天開了一個討拍賣乖,有紀錄的是賺1380萬的半套記者會。
我看完今天的記者會我只有一句話,
這個人沒有什麼好說的,永遠就只是謊言謊言,以及更多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