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tRealRain: 司法院長是大法官互相選吧 本身也是大法官 一般人不 12/1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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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正副院長是總統提名不是互選
請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
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
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
、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