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該被裁併的行政機關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12-20 01:55:45
※ 引述《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之銘言:
: 政府組織再造至今進度不少,但是問題還是很多,
: 像營建署這種肥大的機關要放在交通建設部還是內政部就橋不攏;
: 而且因為一級機關數量上限滿了,做出不少妥協,
: 例如公共衛生跟福利保險硬是被併成衛生福利部,
: 學界引頸期盼的海洋部也無緣出世
: 個人覺得蒙藏委員會真的應該盡快廢除,
: 我國疆域跟人民都不及蒙藏,佔著一級機關的缺卻無公可辦,
: 主委上班無聊到只能上摩鐵推砲,浪費國家資源
: 大家覺得還有什麼無用的行政機關呢?
法務部。我國政府體系最怪異的一個東西。憑什麼執法單位是附屬於行政院底下?
警政署。執法第一線的重要單位,憑什麼也是附屬於行政院底下?
明明是司法性質的單位,卻歸行政管,歸行政指揮,根本怪異錯亂之極,中華民國
政府莫名其妙的怪東西實在太多,這兩個就是怪中之怪!
回歸最基本的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請法務部和警政署回歸司法院!
由司法院統一管轄!不然這兩個單位根本就是「在必要時候」都變成行政院的打手!
這兩個又明明都是執法第一線的實行機關!要用來修理人太容易了!
沒有徹底的分權,司法就變成是行政當局可以拿來修理你的工具!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5-12-20 02:39:00
法務部給司法院管的話 搞了十幾年的審檢分立不就又回到原點了?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2-20 02:44:00
樓上說用錯詞了,你指的應該是審檢分隸審檢分立是另一個概念,可以看這篇http://www.follaw.tw/court/pointview/8186/
作者: CTHsieh (唸書 ?~.~? 唸書)   2015-12-20 03:48:00
先砍掉考試院跟監察院吧,砍這兩個可以省很多錢。
作者: Sedna90377 (離散)   2015-12-20 04:42:00
考試院跟監察院 要動到憲法難度很高
作者: kmliao (km)   2015-12-20 06:17:00
所以才要重新制憲啊,呵呵!當然,如果可以的話,是」順便更改一下國號。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12-20 09:54:00
改憲法之前 可以先冷凍監察院 把僱員移到其他機關 不提名委員跟院長 所有業務改由司法系統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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