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翻到之前的新聞,覺得很鳥,要來黑特
標題:公宅震撼彈 議員暫擱、刪除多筆預算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35948
內容有兩個重點
一、議員李慶元痛批,都發局預計在文山區興建近7000多戶的公宅,
痛罵「我文山區不是公宅集中營。」
二、鍾小平回應,公宅是鄰避設施,不能蓋在蛋黃區
李回應「不能蓋在蛋黃區,你是說我這邊是垃圾區?」
首先界定鄰避設施(NIMBY, Not-In-My-Back-Yard)
目前坊間缺乏權威性的定義,但可以概略定義為:
「為達成公共利益,對鄰近地區的生活品質、居民健康、景觀
心理感受產生負面影響,進而貶損不動產價值的公共設施。
如焚化爐、垃圾掩埋場、發電廠、殯儀館、飛機場等」
鄰避設施通常具有以下特性:
一、可能具危險性
具潛在威脅,一旦發生事故,會對附近居民的生命財產有重大威脅。
如:火力發電廠
二、利益多數人共享,社會成本多由弱勢承擔
可參看《犧牲的體系:福島、沖繩》,高橋哲哉,2014
核電廠選址會蓋在位經濟邊陲的福島
造成社會問題的美軍基地被強設在沖繩
三、不受歡迎
由於對於居民健康、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對於有設址議題時,容易發生抗議,嚴重時被地方排除。
如:之前吵很兇,柯P一直想趕走的松山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