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1日 04:10 喬新生
海峽兩岸統一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包含的含義有所不同。從現階段來看,兩岸統一不是一個
國際法的問題,當然也不是一個政治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民進黨之所以偷換概念,
把兩岸統一變成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是因為他們試圖操縱這個政治議題
,達到政治目的。
反分裂法無猶豫空間
蔡英文執政之後,兩岸關係該如何發展,世界各國持觀望態度。部分海外華人認為,不管
大陸方面是否願意,維持現狀都是唯一的選擇。大陸方面不可能採取武力的方式統一台灣
,因為大陸無法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這種說法反映了兩岸局勢的嚴峻性,也反映出
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後果的嚴重性。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看法,一方面是不了解兩岸統
一的真實涵義,另一方面是因為不了解大陸方面實現國家統一的堅強意志。
對於台灣地區領導人而言,如果承認中華民國憲法,那麼,就繞不開一個中國的事實。換
句話說,台灣地區領導人已經充分意識到,如果明目張膽地修改法律或者重新立法宣布台
灣獨立,那麼,最終必然會成為眾矢之的,因此,台灣地區領導人試圖通過偷梁換柱的方
式,把自己管轄的範圍縮小到台灣地區,試圖以此實現台灣獨立。這當然是一種自欺欺人
的做法。即使海峽兩岸通過和平談判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大陸方面也不會把自己的管轄
權擴展到台灣地區,台灣地區領導人之所以強調維持現狀,實際上就是在不否定一個中國
的原則基礎之上,維持對台灣地區的管轄權。
可是,如果台灣地區領導人宣布獨立,不承認兩岸均屬一個中國,或者按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反分裂國家法》的規定,出現了分裂中國的事實,或者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
大事變,那麼,大陸方面將會毫不猶豫地採用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部分學者擔心,如果大陸方面採用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那麼,將會背上沉重的歷
史包袱,這是典型的杞人憂天。大陸方面採用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並不是要占領
台灣,只不過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採用武力的方式解決台灣獨立問題,大陸方面
不會干涉台灣的內部事務,當然也不會對贊成國家統一的台灣愛國同胞採取強制性措施。
不可否認,如果採取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有可能會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在台灣實行
特殊的管制措施,這是各國在處理分裂問題上通常的做法。大規模的軍事行動不可避免,
對於台獨分子將會採取定點清除的方式,不會讓廣大台灣人民生活在恐懼和災難之中。
不影響絕大多數民眾
既然大陸方面反分裂國家法主要是針對分裂分子,而不是針對台灣人民,因此,只要不支
持台灣獨立,或者不為分裂分子提供保護傘,那麼,就不會受到軍事打擊。對於台灣絕大
多數民眾而言,國家的統一只不過是改變了國家的治理結構,其個人生活不會受到嚴重的
影響,因此,他們不必擔心,也沒有必要擔心採用非和平的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給自己帶來
滅頂之災。
部分海外學者擔心,如果採取非和平的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將會導致台灣經濟蕭條,大量
人員流出。這種預測值得高度重視。當年中國宣布收回香港,曾經一度導致香港經濟出現
嚴重問題,大量香港居民申請海外移民,但事實證明,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只
要堅持港人治港的基本原則,那麼,香港必然會恢復常態。同樣道理,如果迫不得已大陸
方面採用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不會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如
果台灣的投資者或居民移民海外,那麼,早晚有一天他們會落葉歸根,回到自己的家鄉。
大陸方面不謀求改變台灣普通居民的生活狀況,同時也不謀求在台灣獲取商業利益,台灣
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將會繼續存在下去。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主要是為了打擊台獨
分子,是為了清除支持台灣獨立的執政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針對普通台灣人民採取強
制性的措施。
大陸方面張網以待,如果民進黨敢宣布台獨,那麼,等待他們的將會是法律審判。台灣必
將回到祖國的懷抱,國家的統一將會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事實。大陸方面既不謀求占領台
灣的土地,同時又不謀求獲取台灣的商業利益,大陸方面的所作所為既符合法律規定,同
時又符合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從這個角度來說,大陸方面沒有理由放棄以非和平的方式
解決台灣問題。(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01000401-260109
4.附註︰
"採取定點清除的方式" 看到這句話,我笑了 XD
這大概是用 克蟑 除去特定地方蟑螂的概念...也就是說螞蟻 跳蚤 蚊子,不受影響?
"只要不支持台灣獨立,就不會受到軍事打擊"...也是一絕~XD
會講這話的(會信這話的),大概以為台灣民眾互相之間,老死不相往來... 統派跟獨派
涇渭分明,絕不通商 通婚 甚至不住在一起。軍事攻擊只會炸死DPP 炸死獨派 炸彈飛彈
砲彈遇到五星旗 遇到統派 會自動閃開,自動失效...
這位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您還是少玩電腦遊戲,多充實些政治軍事的常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