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tinyurl.com/hapzjry
2.新聞來源︰
apple
3.新聞內容︰
被批「落選爛委」 吳育昇告島國前進結果…
前立委吳育昇去年競選立委期間,不滿公民團體「島國前進」散發廣告文宣,刊載「落選
爛委吳育昇」、「力挺媒體壟斷、阻擋公投修法」等內容,怒告島國前進執行長陳惠敏觸
犯《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但新北地檢署認為文宣內容屬合理評論,未逾越言
論自由範疇,今將陳惠敏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去年12月間島國前進在新北市林口區散發廣告文宣,刊載「落選爛委吳
育昇」、「一、力挺媒體壟斷;二、護航美牛進口;三、阻擋公投修法;四、阻修集遊惡
法;五、阻礙罷免修法;六、反對停建核四;七、提案辣椒噴霧器當警械」等內容。前立
委吳育昇認為內容與實情不符,怒告島國前進執行長陳惠敏(43歲)意圖使人不當選。
陳女挨告後雖沒到案說明,但檢方認為吳育昇任職立委期間的確對《廣電三法》、《公民
投票法》與《集會遊行法》等法案表示意見,而這些議題屬重大公共政策,社會存有正反
不一的意見,屬可受公評之事。
此外,檢察官也指選舉期間常見競爭對手相互文宣攻防,縱然島國前進的文宣用語較為尖
酸刻薄,但未達到出於惡意的謾罵、嘲笑等程度,仍屬合法範圍的評論,並未逾越言論自
由保障的範疇,因此將陳女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附註︰
嗯...如果不是人身攻擊而是抨擊對方的行為,那去告確實很可能失敗。
大家覺得吳育昇下次還會出來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