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桃捷給我吞下去就對了

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16-02-05 08:01:01
就算現在開最快只能37分鐘,
就算班距最密只能3分15秒,
就算號誌系統在列車達60 km/hr時會抓不到訊號。
你桃捷都給我吞下去就對了。
因為你要求丸紅也沒用,
丸紅已經賠到合約上限10%了。
死豬不怕開水燙,政府再要求丸紅也是當耳邊風而已。
這時候,不吞下去,又能怎麼辦呢?
作者: mayjan   2016-02-05 08:03:00
一定有貪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2-05 08:03:00
五樓把六樓的XX給我吞下去
作者: kim (@@@@@@@)   2016-02-05 08:10:00
桃園市府給我硬起來,不要X小交通部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6-02-05 08:13:00
五隻羊執政中央負責 胖周瑜執政市府負責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6-02-05 08:15:00
全部都丟給桃捷董事長就對了 儘管他被馬政府調離八年
作者: saisai34   2016-02-05 08:29:00
砍掉重練會不會比較快?
作者: yipi1357   2016-02-05 09:01:00
只能賠十趴誰定的...
作者: davidrich (夢與麵包)   2016-02-05 09:15:00
狗民黨 貪汙治罪 讓一干嫌犯入獄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16-02-05 10:08:00
十趴應該是工程會的契約範本工程成敗責任不只有包商,業主也要負責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6-02-05 10:15:00
不是賠到上限就可以,最後可以解約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6-02-05 11:53:00
交通幫最會的啊 依法行政 但這法都超寬鬆的 幹ETC也是這樣幹啊 KMT有第二次解約的機會 結果還不是放給他過 機八毛 藍綠通吃的財團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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