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比較從個人利益著手,而且犧牲他人在所不惜,比較沒有溫良恭儉讓的做法,要求享
有權利,但不一定會負責任
看看到香港去使用香港的福利、便利及制度的得利者,不覺得自己是在制度的保護下獲得
的,反而單純覺得是自己的權利,但對於義務,ex:守法、融入公共文化卻又不是很投入
或者例如下面這篇
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581869
中國小學生組「反弟妹聯盟」阻止父母生第二胎
總而言之,或許能解釋成較難理解個人也是組織中有機體,也需對組織付出公共利益,而
單純希望從組織擷取自我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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