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2-18 14:20:22報載 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考慮不明文納入兩國論條款
因此引來抨擊
但我認為,只要符合尊嚴、對等、民主、公開等條件,未必非要納入兩國論條款
兩國論與否,應該是憲法層次的問題,要通過憲政改革解決
而不是只用修法的方式解決
至於政策轉向,在野黨與執政黨本來就有不同的角色定位,關鍵是要說明清楚
最後也要向全民負責,如此即可。
大家看的不只是口號,而是看實際上做了哪些事,達成哪些效果,
最後,由全民作裁判。
以蔡英文與台灣人民之間的信賴關係,大家相信她不會出賣台灣
所以蔡英文有比較大的空間作談判,這也是她的優勢。